樂昌市行政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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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市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2004年12月31日經樂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心編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股長4名。內設四個職能室:綜合辦公室、業務股、協調股、政務股。主要負責進駐中心視窗工作人員的培訓、管理和考核;對行政審批監督、督促、檢查、協調;組織行政服務中心聯審會議;對聯審會議確定事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跟蹤落實;負責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招商引資等相關服務工作;承辦市政府信息公開及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2010年5月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將市政府採購中心(副科級事業單位)成建制劃歸市行政服務中心領導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昌市行政服務中心
  • 隸屬:市政府直屬
  • 級別:正科級
  • 成立時間:2004年12月31日
機構設定,

機構設定

一、 綜合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中心日常工作;承辦中心文電、檔案、信息、宣傳、信訪、保密、保衛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工青婦、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中心行政事務管理。
二、業務股
負責與中心成員單位的聯繫;確定和調整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的視窗部門和業務項目;對審批進行監督、督促、檢查、協調;負責聯辦項目的受理,參與聯辦項目的協調,對聯審會議確定事項進行督促檢查,跟蹤落實;負責工作的統計、分析和總結。
三、協調股
負責受理對機關作風方面的投訴,並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授權,獨立查處投訴事項,提出處理意見;督促被投訴單位認真處理投訴事項,落實整改措施,及時反饋處理情況;負責受理對中心和視窗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並提出處理意見。
四、政務股
負責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招商引資等相關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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