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全市民政信息、宣傳和政策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全市民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應訴工作。
(2)負責全市性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3)負責本市或接受上級委託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年度檢查;協助有關部門研究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關財務、收費管理的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4)建立並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開展全市社會救濟政策、標準;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農村脫貧攻堅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和城鎮貧困民眾脫貧解困、核對居民家庭經濟狀況等。
(5)研究提出全市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務公開;指導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擬訂社區工作、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社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6)提出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具體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婚姻管理工作;擬定全市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倡導婚姻及殯葬習俗改革。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張金良,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局長:王蓓蓓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主要負責政務事務、計審、綜治信訪、黨務等工作,掛三個標識牌,分別為綜合一股、綜合二股、綜合三股。
(1)綜合一股:對口負責計審等工作。
(2)綜合二股:對口負責機關日常政務、事務等工作。
(3)綜合三股:對口負責承擔安全、黨務、綜治信訪、司法普法等工作。
(二)社會組織股 主要負責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規範性檔案、政策理論研究、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等工作。
(三)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股(市地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城鄉社區建設和服務管理、全市行政區劃調整、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等工作。
(四)社會事務股(養老服務股) 主要負責社會事務和養老服務等工作。掛兩個標識牌,分別為社會事務一股、社會事務二股。
(1)社會事務一股對口負責全市養老、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等工作。
(2)社會事務二股對口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殘疾人“兩補”、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婚姻登記等工作。
(五)兒童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股 主要負責兒童福利、慈善和貧困民眾保障等工作。掛二個標識牌,分別為兒童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股一股、兒童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股二股。
(1)兒童福利和慈善促進一股對口負責慈善、工會、福利彩票、兒童有關保障救助福利等工作。
(2)兒童福利和慈善促進二股對口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農村脫貧攻堅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和城鎮貧困民眾脫貧解困、核對居民家庭經濟狀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