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金口河區財政局是樂山市金口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二)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三)管理和監督全區組織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做好財政收支平衡。協調與國稅、地稅的稅政業務工作,制定和規範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具體辦法。
(四)組織實施區級國有資產權屬界定、管理和轉讓,監繳國有資產收益。
(五)監管地方金融機構財務,承擔區級政府性負債管理工作。
(六)嚴格財政監督,保證國家資金安全和提高使用效果。保證國家財政紀律,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七)管理會計、政府採購工作,開展投資評審、績效評價等工作。
(八)辦理區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效能建設、政務公開、來信來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網路、文印、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工作。
(二)預算股(行政政法股、基層財政管理股)
負責匯總年度地方財政預算,編制年度區本級財政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區級部門預算編制統籌協調工作,承擔區級部門預算審批及調整工作。承擔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支出績效評價工作。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承擔全區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增收節支相關工作。辦理財政結算事宜。承擔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負責指導鄉鎮財政建設工作。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審核相關部門(單位)決算。
(三)教科文股(金融股、投資股)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審核相關部門(單位)決算。
負責政府建設投資預算管理,負責政府建設投資項目決算監督。承擔抗震救災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負責地方金融類企業管理,負責農業保險財政補貼工作。
(三)國庫股(綜合股、票據中心)
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和財政資金調度工作。負責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總預算會計核算。承擔地方債券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審核匯總全區年度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批覆區級部門決算。
負責管理政府性基金。審批區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參與制定收費標準。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參與制定和執行非稅收入管理政策,承擔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征管和監繳工作。負責罰沒物資監管及有關工作。
監督和管理財政票據。
(四)監察股(會計股、行政審批股,掛監察室牌子)
監督檢查財稅政策、法令、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牽頭組織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檢查。跟蹤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和效益情況。監督檢查國有資產經營、管理、處置中執行國家統一制度、政策、法令的情況。牽頭組織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檢查工作。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程式和內容進行核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違反財經紀律、財稅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案件的檢查處理及違紀款項的收繳入庫工作。受理對違反財稅政策、法令、制度的重大舉報案件。檢查局內有關職能股室履行財政監督職責的情況,參與有關職能股室組織的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負責全區會計人員的考試和業務培訓。
負責局機關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制訂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負責全區財政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
(五)經濟建設股(企財股、政府採購監督股、農業股、掛區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承擔財政性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的概(預)、決算和標底的審查工作。組織中介機構參與財政投資評審工作,跟蹤財政重點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項目綜合評價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糧食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審核有關部門(單位)決算。
監督管理區級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
研究提出區級財政支持有關行業、企業發展的政策及相關專項資金。負責組織實施企業財務信息收集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相關工作。
承擔農業、林業、畜牧、水務、氣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審核部門(單位)決算。承擔扶貧、農業綜合開發、支農專項資金和農口救災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對以生產資料為補助對象的有關補貼兌付及監管工作。
(六)社保股
承擔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審核相關部門(單位)決算。負責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財政資金。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編制區級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指導編制並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掛牌機構
負責對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和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制定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依法對國有資產進行處置。對鄉(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組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執行和決算編報,負責組織所監管國有資本上繳收益。
(二)金口河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負責辦理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具體業務,並進行相應的管理和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