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科技、專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科技、專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Leshan ci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地點:樂山市
- 辦公地址:樂山市柏楊東路222號
- 郵政編碼:614000
- 局長:魏立先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市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負責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重大科技攻關、軟科學研究、套用基礎研究、“星火”、“火炬”、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和社會發展等科技計畫的制定、申報與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機制;負責全市科技創新工程計畫的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歸口管理“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和科學事業費、科技外事經費及其它科技專項經費並負責預決算編制;協同有關部門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實施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五、組織指導全市基礎研究和重大科技攻關工作;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和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管理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推薦上報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電子信息技術與系統推廣套用。
六、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轉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獎勵、保密和技術市場,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提出科研機構的布局與發展方向;指導科研機構改革和科研基地建設;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指導聯繫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中介機構。
七、研究科技人才資源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指導協調全市科技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八、負責我市與國際間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及創新工作;負責科技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管理科技援助工作;負責國內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九、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區、市、縣、自治縣的科技工作。
十、歸口管理全市專利工作。
十一、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負責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負責市科教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管理。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