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

根據《中共樂山市沙灣區委、樂山市沙灣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樂山市沙灣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樂山市沙灣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樂沙委發〔2010〕13號),設立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簡稱區林業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
  • 地區:樂山市沙灣區
  • 設立時間:2010
  • 類別: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區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四)將林地調查、登記、定級、估價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承擔。

主要職責

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訂我區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有關的地方林業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二)擬定全區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森林資源消長和合理利用規劃的實施;管理、監督林業建設資金及其他有償資金。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基地、造林綠化、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等工程項目的規劃、建設;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利用外援、外資進行林業項目的實施;指導、監督森林採伐跡地更新。
(四)主管全區森林資源;負責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森林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指導監督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按規定許可權編制下達採伐限額,並負責監督限額採伐制度的執行和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徵收、徵用林地的審核報批,監督林地的開發利用。協調國有林場改制過程中與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之間關係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負責指導全區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區濕地保護;負責國家、省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的管理。
(六)負責制定全區森林防火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檢疫工作;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和林業執法體系建設;指導區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
(七)研究指導全區林業發展意見,監管森林資源資產;指導監督林業系統財會、審計工作。
(八)指導生態公益林、風景林和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
(九)負責林業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和全區林業隊伍建設。
(十)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擔區綠化委員會和區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設 6 個內設機構。
(一)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工作;調查和預防林業人才資源,指導全區林業隊伍建設和林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林業培訓和林業教育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林業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和下屬事業單位人員的管理,指導機關及下屬單位的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務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會議、信息、督查、信訪、保衛、機要、保密、接待、房管、基建等工作。
(二)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綠化造林股(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國家和省、市有關國土綠化、植樹造林、封山護林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負責退耕還林、天然林資源保護、荒山造林、世行造林、荒漠化治理的實施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指導全區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區造林綠化的種子和苗木管理;承辦各地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階段性目標的考核驗收;承辦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林業科學技術研究,制定全區林業科技的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林業科技網路化建設;承辦重大林業科技攻關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林業科技成果的推廣與套用;承擔林業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指導林業技術市場和林業科技機構建設和管理;參與引進利用外資和先進科學技術的工作。
(三)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股
組織全區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負責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指導林業調查設計;編制下達全區森林採伐限額,並負責監督限額採伐制度的執行和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承辦林地徵收、徵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管理全區木材檢查站的工作;負責天保公益林的質量檢查驗收;調查研究全區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國土綠化方面的林業綜合性方針、政策;起草有關的林業法規、規章實施意見的草案。負責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指導監督林業行政處罰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指導、監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指導全區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國家、省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管理;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區濕地保護。
(四)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產業股
負責組織制定全區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林業產業化布局、產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林產加工企業原料林基地培育,配合做好工業原料林、特色乾果林基地建設工作,負責林業產業的政策諮詢和匯總、分析、發布林業產業信息。組織參加林業產業博覽會、推薦會、招商會等,負責龍頭企業的申報、監測,在建項目建設進度收集、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全區林業產業統計,產業年鑑資料收集工作,配合做好林業產業強區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計畫財務股
制定、管理全區林業發展及項目建設的發展規劃、計畫,管理、監督林業建設資金;編制林業系統建設項目及局機關財務預決算;負責林業統計工作;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協調國有林場改制過程中與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之間關係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監管森林資源資產及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全區林業行業內部的審計工作。
(六)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行政審批股
集中辦理林業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森林採伐、林地徵收(用)、野生動植物經營、木材運輸、林木種苗經營、病蟲害檢疫等行政審批事項。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樂山市沙灣區林業局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1名(紀委書記)。 另核機關後勤用工控制數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