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教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本報告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教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樂山市教育局
工作概況,改進方案,公開信息,

工作概況

2012年,我局認真貫徹《條例》和上級機關相關檔案精神,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我局進一步完善了信息公開發布制度,明確了主動公開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發布協調製度、考核制度、保密審查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等。一年來未發生過信息公開泄密事件,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有序。
二是實行目標管理。將政務公開作為機關目標、科室目標和個人目標相結合的整體實行目標管理。
三是加強組織協調。在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學校(單位)明確 “政務公開”聯絡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各項事務。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了有領導分管、有機構負責、有專人承辦,形成職責分明、分工合理、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高效運行。
四是深化公開內容。按照《條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不斷拓展我局信息公開內容的深度,及時發布了與公眾相關的各類檔案,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改進方案

2012年,我局在政務公開工作常規開展的同時,還將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加強推進行政決策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二是積極主動及時公開政府信息。不僅在數量上要完成目標,在公開質量、效率方面也要下功夫。三是發揮行政主管作用,積極促進學校校務公開的質量和形式,讓學校工作全面的實行依法治理,創建良好的育人氛圍。四是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管理,確保不發生泄密等違規問題。

公開信息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主要公開我局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工作動態、公文等信息。
(二)公開形式
1、在省政府信息公開系統公開150餘條。
2、在樂山教育城域網公開803條。
3、在各級各類主要新聞媒體發表教育星系28550條。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2012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
(四)收費或減免費用情況
2012年,我局沒有因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
(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我局沒有因信息公開而被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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