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於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標執行情況的自查報告

2010年,樂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方案的通知》要求,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於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標執行情況的自查報告
一、基本情況
(一)領導重視,健全工作機制
我局領導十分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由局長毛先貴同志為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志泉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樂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領導,進一步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由辦公室牽頭,各業務科室、部門配合,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對信息公開的審核審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各個環節,做到專人整理並由給分管領導審定再公開,確保了信息公開安全。編制、公布和更新了《樂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樂山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完善制度、落實責任
為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制定了《樂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樂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樂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機制和制度,用制度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由辦公室對上月各科室、大隊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後定期進行通報,並由督查科進行督察。
(三)規範服務,按程式公開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了專人負責、專人管理。通過任務層層分解,並落實到具體科室、具體人員,切實保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推進。各科室、大隊具體落實專人負責公開信息的填報,並由科室負責人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初審。通過初審並報經分管領導複審後,再面向社會公布。對公開的信息按照“誰發布、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對不涉密信息面向社會主動公開。
二、自查情況
我局領導非常重視此次政府信息公開目標執行情況檢查工作,在接到市信息化辦公室的通知後立即安排專人負責,逐一對照《條例》和《通知》進行自查,2010年我局通過市政府政務公開信息網累計共發布信息348條次;建立了網路評論員制度,對新聞媒體出現的涉及城管工作的事件進行收集和正確的輿論引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繼續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更新和發布工作。進一步充實公開內容,突出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把人民民眾最關心、反應最強烈的事項作為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切實發揮好信息公開平台的橋樑作用。
加強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把信息公開工作作為長期的動態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有效性,為深化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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