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樂山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樂山市地方志辦公室、樂山市地誌辦)是市委、市政府授權負責全市地方志編纂的工作機構,為樂山市人民政府直屬參公事業單位,具體承擔全市方誌(市志、區縣誌、鄉村志、部門志、行業志、專業志等)、年鑑、舊志、地情資料等的統籌規劃、督促指導、組織編纂、收集整理、開發利用、理論研究等工作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 外文名:Leshan office of local Chronicles compilation committee
  • 地點:樂山市
  • 簡稱:樂山市地方志辦公室
工作職責,領導及分工,內設機構及其職責,

工作職責

一、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志書的編纂工作,負責制訂本行政區域的地方志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
二、承擔《樂山市志》(續)編纂方案的組稿、編輯、總纂、送審、印刷、出版、發行業務工作。
三、編纂《樂山年鑑》及出版發行,指導區、市、縣、自治縣編纂縣級地方綜合年鑑。
四、收集、整理樂山歷代舊志、文史資料及地方其它史籍,研究、注釋、點校、重印重要舊志。
五、指導區、市、縣、自治縣誌、市級部門志、市屬企事業志、專業志、重點專門志的編纂工作和志書的出版審查驗收工作。
六、負責全市地情資料收集,儲存、整理,建立地方志信息庫網路和開發利用,為各級政府及社會各界提供地情資源服務。
七、開展地方志理論研究,編寫地方志編纂教材,培訓地方志專業人員,指導地方志學會工作。
八、負責全市各類志書及地情資料的出版發行審查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

領導及分工

鄧力群 主 任 主持市地誌辦全面工作。分管綜合科。
陳永毅 副主任 協助主任工作。分管史志鑒編輯科。
萬有平 調研員 協助主任工作。

內設機構及其職責

綜合科
1、負責機關對內對外協調工作。2、承辦市志辦工作會議、機關綜合性會議。3、負責機要、收發、公文、印章管理等工作。4、負責黨務黨建、幹部人事、計畫生育、目標管理等工作。5、負責機關內務管理、督查督辦、來信來訪工作。6、負責工資財務、職工福利、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工作。7、負責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史志鑒編輯科
1、負責制訂樂山市地方志工作規劃,擬訂《樂山市志》(續)編纂方案,承擔《樂山市志》(續)的組稿、編輯工作。2、承擔《樂山年鑑》組稿、編輯、出版工作,督促指導縣(市、區)地方綜合年鑑和市級部門年鑑。3、督促指導縣(市、區)、市級部門志書編纂工作和縣(市、區)志書審查驗收工作。4、負責收集、整理、保存全國三級志書、樂山古舊志書等地方文獻及地情工具書,逐步實現網上檢索。5、組織編纂地情叢書,建立地方志信息庫網路,為各級政府及社會各界提供地情資源服務。6、組織各地總結交流編史修志工作經驗,開展方誌理論研究,負責地方志學會事務。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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