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手法,資金去處,作案團隊,審判結果,
作案手法
據了解,2010年2月至2014年7月期間,被告人徐某和仝某等人打著西部大開發旗號,以加入經營“環宇(香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宇公司)健康好禮品保健品膠囊的名義,編造種種理由先後將各自親戚、朋友、網友等騙至樂山,再按各自組織體系程式對其輪番交替“洗腦”,灌輸以所謂的西部大開發國家扶持、政策允許、扶貧開發、迅速致富的假象蠱惑人心,致大量無知民眾加入所謂的“自願連鎖經營”傳銷組織,被告人徐某、仝某等傳銷頭目在收取傳銷下線人員上交的傳銷資金並未上交到環宇公司,而是自己虛假借用環宇公司的名義收取錢款後,55%作為發放下線各級傳銷組織人員和參與者的提成返利,45%作為了老總、經理級別的人員分贓處理,供其各自揮霍。
資金去處
被告人徐國正、仝大計等傳銷頭目在收取傳銷下線人員上交傳銷資金並未上交到環宇公司,而是自己假借用環宇公司名義收取錢款後,55%作為發放下線各級傳銷組織人員和參與者提成返利,45%作為老總、經理級別人員分贓處理,供其各自揮霍。
作案團隊
被告人徐國正、仝大計、張成英、王東升、張躍飛等人為首的4大傳銷網路體系各自負責,一級管一級,層層落實,對於各自負責業務有專門分工,同時這4個體系又相互協作、相互監督。其中以徐國正、仝大計體系為核心,所有4個體系提成、返利計發均由徐國正、仝大計體系負責。發展新人時,由各體系高層交叉做工作及收取入門費,目的是為讓新人感覺組織是一個非常大的團隊,讓他們更放心地投資,該團伙中4個體系還採取互補聯動機制,每月集中發放提成以及集中大經理以上級別骨幹統一開會。
在日常管理、運作中,高級業務員老總級別骨幹負責統籌安排,尤其是每月大經理級別以上會議部署工作,掌握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以及整個團伙財務開支情況,還負責收取入會費、發放返利款項,而大經理級別骨幹按照高級業務員老總的指示負責上傳下達、層層監督落實,具體負責發展下線、統計人數買單份數、繪製網路圖。在4大傳銷體系組織中:以被告人徐國正、仝大計為首體系通過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傳銷人員仝麗萍(仝大計女兒)等人,仝麗萍等間接發展其下線劉俊鋒、劉俊鋒發展劉貴軍、間接發展張尚文,劉貴軍發展劉軍明等,逐級發展下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