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物資局

樂安縣物資局是樂安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樂安縣物資工作的政府機構。

(1)貫徹國家、省、市物資流通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縣物資流通業的行政管理,監督物資企業執行國家有關法規。
( 2)培育和發展生產資料市場,統籌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發展生產資料網路,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徵稅資料交易規範的措施、辦法、主辦和管理本縣生產資料市場,負責各類生產資料市場的審批、監測、管理和業務指導。
(3)協助縣計委編制全縣重點物資的供需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縣計委委託,負責統配物資分配計畫的實施。
(4)負責特種物資(包括民爆器材、廢舊金屬回收、老舊汽車更新、舊車交易等)的經營管理,負責所屬物資流通企業經營重要生產資料的經營範圍的審批,協同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
(5)指導和協調全縣物資企業職業技術開發、技術引進、科技公關和推廣套用工作,指導推動全縣的物資代用、綜合利用和廢舊物資的回收工作。
(6)研究制定全縣物資企業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規劃,並負責所屬企業職業技術教育的實施。
(7)負責全縣物資流通行業的信息統計工作,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縣物資行業的會計報表、勞資報表的匯總上報。
(8)督促和指導所屬企業的安全保衛工作。
(9)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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