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安監局是樂安縣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安縣安監局
- 地點: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樂安大道1號
政府職能,主要領導,
政府職能
(一)承擔縣安委會辦公室的工作。具體職能是:研究提出全縣安全生產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承辦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安委會”)會議以及安全生產對外交流與合作等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政府和縣安委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決定事項和安全生產工作布署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規定,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政策、規章和規程;研究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控制指標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縣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措施。
(三)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依法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並辦理有關結案工作;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負責專項監督管理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冶金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監督管理中央、省、市駐縣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認證、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在我縣開展工作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對全縣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認證和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初審工作,組織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民眾舉報、來信來訪等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和持證上崗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和事故隱患下達限期整改指令,並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聽證和行政複議工作。
(九)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勞動防護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單位負責人:譚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