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企業聯合會

性社會團體法人。本會是企業企業家(僱主)和企業團體的聯合組織。本會代表企業企業家(僱主)參加由樂安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樂安縣總工會和本會組成的縣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本章程所稱的企業家(僱主)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主要負責人。本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團”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為企業、企業家(僱主)服務為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企業、企業家(僱主)合法權益,促進企業、企業家(僱主)守法、自律,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協調企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經營者與勞動者的關係。本會接受社團登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安縣企業聯合會
  • 外文名:LEANENTER—PRLSECONFED ERATION
  • 英文縮寫:LAEC
  • 屬性:社會團體
樂安縣企業聯合會(LEANENTER—PRLSECONFED ERATION,英文縮寫為LAEC)樂安縣企業家協會(LTANENTERPRISEDIRECTORSAS—SOCLATION,英文縮寫為LAEDA)是經樂安縣民政局註冊登記非營利的全縣管理機關的指導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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