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在樂安縣縣城區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城市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

制訂了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城市管理體制的指導思想及目標、基本原則。規定了縣、鎮、社區三級的管理職責,明確了保障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在樂安縣縣城區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城市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樂安縣人民政府
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其四中全會會議精神,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切實加強城市管理,經縣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就在縣城區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城市管理體制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建設和諧社會、創建宜居宜業宜游城市為主線,以提高市民幸福感和滿意度為目標,以創新管理模式為重點,加大城市管理資源整合力度,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城市管理體制,明確縣、鎮(鰲溪鎮)、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主要職責,理順城市管理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切實形成縣為主導、鎮為重點、社區為基礎的分工科學、責權明確、務實高效、運行有序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堅持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縣、鎮、社區三級管理,進一步明確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職責。堅持以塊為主,將具體管理工作延伸到社區。
(二)重心下移,強化基礎。通過將城市管理工作向基層延伸覆蓋,進一步強化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性地位,使城市管理工作的各項任務從基層抓起,從基礎抓起,真正落到實處。
(三)建管並重,重在管理。堅持“建管並重、重在管理”的理念,把城市管理放在突出位置,不斷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按照“誰管轄、誰參與、誰受益、誰管理”的原則,加快形成城市規劃、建設與管理“功能互補、有機銜接、優勢整合、協調推進”的良好局面。
(四)最佳化資源,注重信息。積極推進數字城管系統建設,建立網上辦案和城管誠信管理制度,積極構建以誠信教育、誠信監督、失信懲戒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管理誠信體系,不斷提高現代城市治理水平。
(五)社會參與,強化監督。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城市管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加強社會監督體系建設,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關心支持城市管理的濃厚氛圍。
三、管理職責
(一)縣級管理職責
1.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規劃、計畫、制度及措施,並組織實施。
2.制訂城市管理監督檢查、考核評比、行政管理、行業規範等方面的制度和標準,促進城市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3.組織對城市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和重點區域進行綜合整治和專項治理。
4.按照與城市建設和發展相適應的要求,多渠道籌集城市管理和基礎設施維護建設資金,加大對城市管理的投入力度。
5.對鎮級的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督查、考核。
6.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如下:
(1)縣城市管理局受委託依法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負責縣城區主次幹道市容環境衛生、市政道路設施、路燈設施、環衛設施和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負責違法違章建築的查處;負責建築垃圾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2)縣工商局負責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化管理與監督;取締無照經營行為;規範戶外廣告內容;依法履行對市場交易秩序等方面的監督、管理、規範、指導職責。
(3)縣公安局負責城市養犬的審批與違章養犬的處理,處置狂犬、野犬;負責維護城市管理執法行動的治安秩序,依法對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行為實施處罰;
(4)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交通秩序、規範車輛停放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噪聲的監管治理。
(5)縣水利局負責縣城區河道內種植農作物,棄置礦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管理工作。
(6)縣住建局指導協助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負責污水設施的管理維護和配合做好建設工程文明施工工作;負責專業市場(貨運物流、農機銷售、汽車銷售、修車、廢品回收等)和市政環衛設施的規劃工作;
(7)縣園林綠化局負責園林綠化、廣場等區域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8)縣食品藥監局負責餐飲業衛生管理工作,查處無證經營行為。
(9)縣環保局負責對環境保護工作和油煙排污實施監督管理。
(10)縣文化局負責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11)縣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計程車、三輪車、蹬士、拐的等運營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公交站台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12)縣民政局負責城市地名管理,規範地(路)名牌設定;負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負責牽頭查處影響縣容環境衛生的喪事活動等工作。
(13)縣房管局負責建立健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協調機構;負責加強對物管小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管等工作。
(14)縣教育局負責加強對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在中國小校開設講文明、講禮儀、講衛生等教育課,增強青少年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德意識。
(15)縣工信委負責集貿市場的市容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混凝土運輸車輛的監督管理。
(16)縣財政局負責籌集城市管理和基礎設施維護建設資金,加大對城市管理的投入力度。
(17)縣殘聯負責勸導殘疾人規範經營;協助交通運輸、交警、城管規範殘疾人經營行為。
(18)縣林業局負責森林公園的環境衛生工作。
(19)縣文明辦負責牽頭開展形式多樣的創建活動,如開展文明城市創建和評選“文明單位、文明行業、文明市民、文明社區”等活動。
(20)縣愛衛會負責牽頭不定期組織環境衛生大掃除活動;牽頭開展創建衛生城市等活動。
(21)縣供電公司、縣郵政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廣電網路公司負責各自設施設備維護及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按照城市規劃要求,及時做好管線下地工作。
(22)縣電視台負責開闢城市管理專欄,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及先進典型,曝光不文明行為;負責製作和刊播有關城市管理公益廣告。
(二)鰲溪鎮及工業園區管理職責
1.鰲溪鎮負責鄉鎮政府所在地鰲溪村委會、橋背村委會及城鄉結合部的城市管理工作;工業園區負責園區範圍內的城市管理工作。
2.根據縣城區城市管理工作的統一部署,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任務,並分解到各職能部門和社區、村委會。
3.指導社區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分解落實具體責任,建立監督檢查機制,確保各項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4.協調社區解決好職能交叉和管理盲區問題,強化社區自主管理,使城市管理責任全覆蓋、無死角。
5.對轄區內城市管理中出現的重點問題和重點區域組織開展集中整治。
(三)社區管理責任區及職責
1.管理責任區:
(1)橋背社區責任區:轄區內的道路及背街小巷和住宅小區、居民樓道、單位庭院、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等。
(2)蕪塘社區責任區:轄區內的道路及背街小巷和住宅小區、居民樓道、單位庭院、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等。
(3)象山社區責任區:轄區內的道路及背街小巷和住宅小區、居民樓道、單位庭院、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等。
(4)下大街社區責任區:轄區內的道路及背街小巷和住宅小區、居民樓道、單位庭院、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等。
(5)上大街社區責任區:轄區內的道路及背街小巷和住宅小區、居民樓道、單位庭院、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等。
2.管理職責
(1)認真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做好“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做好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確保生活垃圾清運率達98%以上,確保所轄責任區域在早上7:00至晚上21:00之間達到以下要求:
①責任區內道路及背街小巷基本達到“十三無”標準,即:無果皮紙屑;無積存垃圾;無衛生死角;無占道經營影響通行;無亂停亂放;無亂貼亂畫;無亂吊亂掛;無亂排油煙;無污染路面;無亂堆放物品;無亂潑污水污物;無堵塞下水道;無散養家禽家畜等現象。
②責任區內住宅小區、居民樓道、單位庭院、城中村基本達到“九無”標準,即:無果皮紙屑;無積存垃圾;無衛生死角;無亂貼亂畫;無亂吊亂掛;無亂排油煙;無亂堆放物品;無堵塞下水道;無散養家禽家畜等現象。
③責任區內城鄉結合部基本達到“五無”標準,即:無積存垃圾;無衛生死角;無占道經營影響通行;無亂堆亂放;無散養家禽家畜等現象。
(2)確保責任區內市政環衛設施完好。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小區物業和居民解決下水道、道路、路燈、環衛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3)提高居民整體素質,營造良好的社區管理氛圍。組織發動並帶領社區居民民眾開展創建文明(衛生)社區、文明(衛生)樓院等活動,並積極採用舉辦市民夜校、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城市管理有關規定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
(4)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建立統一的領導機制。成立樂安縣城市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城管委)。縣城管委主任由縣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委宣傳部、縣文明辦、縣城管局、縣建設局、縣房管局、縣工商局、縣法制辦、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工信委、縣水利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文化局、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林業局、縣殘聯、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園林綠化管理局、縣供電公司、縣郵政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廣電網路公司、縣電視台以及鰲溪鎮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橋背社區、蕪塘社區、象山社區、上大街社區、下大街社區等單位組成。縣城管委定期召開會議,負責研究、協調解決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問題,部署城市管理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性城市管理綜合整治活動。
2.縣城管委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城管委辦)。辦公室設在縣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城管局局長擔任。辦公室為縣城管委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協調城市管理有關方面的工作關係;負責日常的監督檢查考評工作,並會辦、交辦、督辦城市管理中的各類問題;組織落實縣城管委確定的有關事項。
(二)理順管理體制。縣各相關單位、鰲溪鎮、工業園區、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管理責任。
(三)加大資金保障。根據需要,加大對城市管理的投入力度。縣財政安排縣城管委辦專項工作經費(包括人員、會議、設備等經費);為確保各社區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實處,縣財政安排各社區城市管理專項經費,其中包括工作經費、考評經費、轄區內除縣直管以外的公共場所清掃保潔經費(按目前各社區需承擔的清掃保潔面積據實計算)。同時,各社區可按照《撫州市徵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及收取衛生服務費的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向保潔範圍內的居民適當收取衛生服務費,以彌補經費不足。
(四)強化目標考核。縣城管委辦要結合城市管理目標任務,細化考核標準,完善考核辦法,規範考核程式,建立嚴格的考核問責機制。把嚴格考核作為落實城市管理目標的重要手段,實行績效、績譽、績位三掛鈎,根據考核結果和工作績效嚴格獎懲(詳見《樂安縣縣城區社區城市管理工作考評辦法》)。縣委、縣政府在年終對縣直各部門進行考評時,對不履行城市管理職責或不配合社區開展城市管理活動的,不能評為文明單位,而且在評選文明單位時必須經社區簽字蓋章。
(五) 加強宣傳引導。採取各種有效形式,加強城市管理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和文明素質,增強其參與城市管理、維護城市形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監督和導向作用,弘揚社會公德意識,為城市管理提供強大輿論支持,努力營造人人關心、支持城市管理的濃厚氛圍。
(六)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大力弘揚志願服務精神,由相關部門牽頭組織社會上55歲以下中老年人、黨團員志願者,公務員、企事業幹部職工、中小學生等,抓住國家法定節假日、3月5日“中國青年志願者服務日”、4月7日“世界衛生日”、12月5日“國際志願者日”等有利時機,廣泛開展城管志願服務活動,提高公民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
附屬檔案:樂安縣縣城區社區城市管理工作考評暫行辦法。
樂安縣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5日
樂安縣縣城區社區城市管理工作考評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提高我縣城市管理的整體水平,充分發揮各社區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營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真正形成“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體制。根據《樂安縣縣城區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城市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考評辦法。
一、考評對象及責任區
(一)考評對象:橋背社區、蕪塘社區、象山社區、上大街社區、下大街社區。
(二)責任區:見本文正文。
二、考評要求
鰲溪鎮人民政府要將城市管理工作納入社區的年終目標考評範疇。
三、考評機構
考評工作由縣城管委辦公室負責,並抽調專人集中辦公,縣城管委辦負責考評內容、標準和方法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以及考評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工作目標
(一)將城市管理工作列入社區重要工作日程。成立城市管理辦公室,有分管領導和專業管理隊伍,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計畫;將城市管理工作列入支部、社區重要工作議程。
(二)認真抓好轄區內城市管理工作。做好“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做好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確保生活垃圾清運率達98%以上,確保所轄責任區域在早上7:00至晚上21:00之間達到以下要求:
1.責任區內道路及背街小巷基本達到“十二無”標準,即:無果皮紙屑、無積存垃圾、無衛生死角、無占道經營影響通行、無亂停亂放、無亂貼亂畫、無亂吊亂掛、無污染路面、無亂堆放物品、無亂破亂挖、無亂潑污水污物、無堵塞下水道;
2.責任區內住宅小區、居民樓道、單位庭院、城中村基本達到“八無”標準,即:無果皮紙屑、無積存垃圾、無衛生死角、無亂貼亂畫、無亂吊亂掛、無亂堆放物品、無堵塞下水道、無亂破亂挖;
3.責任區內城鄉結合部基本達到“四無”標準,即:無積存垃圾、無衛生死角、無占道經營影響通行、無亂堆亂放;
4.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按要求積極參加市容整治行動,進行環衛保潔,形成工作合力;
5.規勸轄區內居民或住戶的占道經營行為。
(三)確保責任區內市政環衛設施完好。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小區物業和居民解決下水道、道路、路燈、環衛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四)提高居民整體素質,營造良好的社區管理氛圍。組織發動並帶領社區居民民眾開展創建文明(衛生)社區、文明(衛生)樓院等活動,並積極採用舉辦市民夜校、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城市管理有關規定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
(五)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評分標準:詳見附表
六、資金保障
各社區的城市管理經費分為工作經費和考評經費。工作經費根據各轄區核定的保潔清掃範圍、面積,保潔要求和“牛皮癬”覆蓋任務據實撥給。考評經費根據年終考評情況實行“以獎代撥”方式按季按比例撥給(將5個社區年度考評獎勵經費、全年辦公經費列為社區考評經費。初步設定社區考評經費為1萬元)。鰲溪鎮人民政府要根據各社區工作需要安排一定配套工作經費和考評經費。
年度評比設立一定獎勵經費,經費來源於被扣分單位按15元/分扣除的考評經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