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土人民法庭

樂土人民法庭

蒙城法院樂土人民法庭始建於1952年,轄樂土、楚村兩個鄉鎮,人口21萬人。全庭幹警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以巡迴辦案為手段,以“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為原則,努力達到“案結事了”的目標,審判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被亳州市中院授予2011年度全市法院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城法院
  • 機構:樂土人民法庭
簡介
蒙城法院樂土人民法庭始建於1952年,轄樂土、楚村兩個鄉鎮,人口21萬人。全庭幹警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以巡迴辦案為手段,以“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為原則,努力達到“案結事了”的目標,審判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被亳州市中院授予2011年度全市法院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人民法庭是法院服務基層民眾的重要視窗,工作開展得好壞,直接影響到法院的整體形象。樂土法庭認真擦亮這一視窗,做好立案工作,熱情接待到庭訴訟的人民民眾,耐心解答當事人的諮詢,凡符合立案條件的,隨到隨立案。對事實清楚、糾紛不大的民間糾紛,及時進行訴前調解,降低民眾訴訟成本;對不屬於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告知應去的機關或電話聯繫司法所及調解組織為之調解。同時,法庭還採取電話立案等形式,提高工作效率。
為解決偏遠地區民眾訴訟難問題,樂土法庭在地理位置較遠的楚村鎮設立巡迴法庭,認真落實人員準備好、時間準備好、場所準備好、案件準備好、聯絡工作準備好、吃苦精神準備好的“六個準備好”要求,把法庭開在離老百姓最近的地方,無論颳風下雨,按期開展巡迴審判,方便人民民眾訴訟。
建立了與當地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長期聯絡制度,形成了“以法院為龍頭,以人民調解委員會為紐帶,以村、居民委員會為基礎”的三級調解網路,實現調解網路、專業審判人員的優勢互補。同時,加大案件的調解力度,全力化解每一起糾紛,對當事人因搶收搶種或外出打工等客觀原因不能在工作日到庭參加訴訟的,法庭或結合巡迴辦案登門進行調處,或預約調解時間,利用節假日或雙休日接待雙方當事人。對因路途遙遠確實無法到庭的,法庭利用電話、網路視頻等方式進行調解,力求在最短的時間內化解糾紛。2011年度全庭結案率100%,息判息訴率100%,調撤率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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