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同禮異是《樂記》用語。樂的功能和特點是“同和”,能協調人際關係;禮的功能和特點是“別異”,以劃分貴賤等級。《樂記·樂論》:“樂者為同,札者為異。”認為樂乃是“天地之和”的產物,因而對於個人、國家社會、天地宇宙,均能起到“同和”的作用:對於人,“樂和民聲”(《樂記·樂本》);對國家社會,“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樂記·樂化》);對天地宇宙,則能贊天地而成化育。
而“禮者,天地之序也”,重在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區分,因而能起到區分社會關係中的貴賤、宗族內部的尊卑的作用。儒家美學認為禮樂雖有區別,但又有聯繫,禮樂相濟,才是審美的理想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