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榮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榮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榮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榮縣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李學才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辦公時間,領導簡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退役軍人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承擔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扶持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性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負責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養等工作。組織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的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和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管理、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負責烈士的審核、報批和褒揚工作,總結表揚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推動建立退役軍人事務分級負責和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指導退役軍人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配合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
  (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便民化服務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和軍方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加強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辦公地址

榮縣青陽街道郝家壩社區朝陽路二段186號附72號  

辦公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領導簡介

  黨組書記、局長李學才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錫平同志:負責機關內部管理、財務、組織人事、政務公開、保密機要、檔案、安全、群團、三創聯動、脫貧攻堅、環境保護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思想政治、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責任制和宣傳;軍休幹部政策落實、軍休幹部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軍休幹部權益維護。分管辦公室、榮縣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卞勇同志:負責退役軍人移交安置、服務管理,軍轉幹部安置,退役軍人創業就業扶持和教育培訓,擁軍優屬、優待撫恤,烈士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英雄烈士紀念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黨建、黨風廉政和政策法規建設、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幫扶援助、退役軍人信訪、退役軍人事務相關輿情等工作。分管優撫安置與創業就業股、思想政策與新房維權股、榮縣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所。
  黨組成員毛銳同志:負責退役軍人關係轉接和檔案移交、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資料管理、匯總分析;退役軍人來訪接待、法律服務及輿情收集、政策法規、先進典型事跡宣傳和輿論引導,重點優撫對象醫療救助、管護等服務和軍轉幹部日常服務工作,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服務,烈士紀念設施的管理維護、烈士遺物、革命史料的蒐集保存和烈士事跡的宣傳及烈士安葬和祭掃服務工作,指導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分管榮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會、安全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信息化建設、績效管理、政務公開、綜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擬定工作制度和辦事程式;負責機關黨建、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檔案、統計、紀檢監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等;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建設、扶貧、環保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思想政策與維權信訪股。
  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工作,配合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組織起草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退役軍人信訪工作,研究分析全縣退役軍人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有關信訪事項的接待、處理和答覆,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推動建立全縣退役軍人事務應急聯動機制,協調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退役軍人事務相關輿情工作。組織、指導退役軍人綜合服務體系建設。
  (三)優撫安置與就業創業股。
  擬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方案;負責破產、改制國有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服務管理,承擔接收移交安置、就業創業扶持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承擔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扶持工作;落實符合政策退役軍人的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做好擁軍優屬工作、優待、撫恤等工作;負責傷病殘軍人服務工作;貫徹執行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承擔退役軍人總結表揚、榮譽獎勵和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承擔烈士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英雄烈士紀念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事務對外交流與合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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