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山鎮人民政府關於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結的報告

。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以及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共七個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榜山鎮人民政府關於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結的報告
  • 發布單位:榜山鎮人民政府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貫徹實施條例和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重要舉措,2013年是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發展的一年。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和《龍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我鎮政府全面、深入、細緻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正常運轉、提高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內容的質量和時效性等方面均取得進步。信息公開工作將繼續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轉變政府職能、保證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為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對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體制,切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穩妥有序進行,榜山鎮人民政府成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政府信息資源整合和公開工作,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專項工作匯報,安排部署政務公開工作,加強了對政務信息工作的領導、監督、協調和管理,有效推進“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部門領導抓落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二)加強宣傳,服務民眾情況
建立健全政務信息知識培訓長效機制,提高了幹部職工的信息公開意識和服務水平。明確了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方式、考核辦法等,落實目標責任,使工作納入規範化、科學化管理軌道,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加強了網上的宣傳,方便民眾了解和諮詢,認真做好民眾諮詢等問題的辦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機制。發揮政府辦作為全鎮政府信息中心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的優勢,繼續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公開制度,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二是繼續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按照省、市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制的要求,細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規程,明確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三是加強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明確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式,落實責任追究辦法,確保不發生泄密問題。四是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報告制度、舉報制度等,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和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工作情況
始終把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省、市有關貫徹意見精神作為施行條例的重要環節,認真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培訓,不斷使培訓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3年我鎮政府共製作獲取政府信息總數132條,其中主動公開信息數為103條,作為依申請公開信息數為0條,不予公開信息數為0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2013年我鎮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有:全文電子化的主動公開信息數為103條,占78%;機構職能類信息21條,占20.39%;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6條,占5.82%;行政許可類信息6條,占5.82%;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12條,占11.65%;民政扶貧救災、社會保障就業類信息6條,占5.82%;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信息2條,占1.94%;科教文體衛生類信息8條,占7.77%;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42條,占40.78%。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我鎮政府通過網站公開、政府公報、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發布會、其他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本年度我鎮未收到關於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的沒有發生收費和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涉及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述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計畫
(一)主要問題
1、我鎮對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不夠,民眾對於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仍然比較陌生。
2、政府信息公開長效工作機制需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監督評議等工作仍需加強。
3、政府信息公開的全面性和及時性不夠。至目前還有一部份單位存在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能及時主動公開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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