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黔東南州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榕江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東南黨辦發〔2010〕31號)和《中共榕江縣委、榕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榕黨發〔2011〕10號)精神,設立榕江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榕江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總部地點:榕江縣
  • 經營範圍:計畫生
  • 公司性質:計畫生育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上級機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參與省、州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增加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的職責,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增加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州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督促檢查和指導,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民政、農業、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協調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
(四)負責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的監測,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數據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省、州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負責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服務和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供技術服務重要信息,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負責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編制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礎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十)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州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姓 名:梁 標
職 務:黨組書記、局長
崗位職責:主持全局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財務、黨風廉政。
姓 名:劉念歡
職 務:副局長
崗位職責:協助局長、分管發展規劃、信息化、流動人口、督查等工作。
姓 名:龍泰安
職 務:副局長
崗位職責:協助局長、分管科技、宣傳教育、計生站等工作。
姓 名:楊國艷
職 務:計生協專職副會長
崗位職責:協助局長、分管政策法規、村(居)民自治、信訪、監察、綜治、計生協會等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資金管理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政務公開和行政事務、財務、工會、離退休、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目標績效考核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編制本部門預(決)算;審核提出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社會撫養費、避孕藥具經費及獎勵扶助等經費的管理使用;負責機關財經事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
(二)政策法規和信訪股
監督檢查人口計生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草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建議,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人口計生行政執法及監察糾風工作;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利益導向機制;負責生育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審查和辦理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訪和村(居)民自治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和督查督辦“一票否決”制,綜合治理,“少生快富”等重大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股
根據國家人口發展規劃,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承擔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相關監督、評估工作;分析研究全縣人口發展動態和人口統計數據,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統計、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省、州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四)宣傳教育股(研究室)
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開展“關愛女孩”等相關活動;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政策理論研究,創新工作體制、機制;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信息編髮、分析及交流。
(五)科學技術和出生缺陷干預股
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指導、監督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層網路建設、藥具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計畫生育基本建設項目的規劃、實施、檢查;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協同相關部門提出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完成年度出生缺陷干預任務;負責技術培訓和病殘兒鑑定工作;參與優生優育和預防愛滋病等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主任科員或副主任科員2名(不占編制);內設機構領導職數5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保留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協調督查大隊,為縣人口計生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全縣人口計生工作中任務的落實情況和人口出生漏、瞞、改,節(絕)手術中的假手術、假證,社會撫養費徵收打白條、亂徵收的督查、暗查、舉報查等工作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交辦事項。事業編制5名,均為管理人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
(二)保留縣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辦公室,為縣人口計生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協調有關部門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供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事業編制2名,均為管理人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保留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為縣人口計生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擬訂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規範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貫徹執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動人口的發展動態監測和信息綜合工作;組織開展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與便民維權工作;負責全縣《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統一管理。事業編制3名,均為管理人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保留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中心,為縣人口計生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和統計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省、州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承擔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設備的管護。事業編制2名,均為管理人員,由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主任1名。
(五)保留縣藥具管理站,為縣人口計生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負責避孕藥具的調進、發放、養護、統計和管理。事業編制2名,均為管理人員,由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站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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