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陽區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是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下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陽區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的文物工作方針政策和國家關於文物保護的法律、法令、法規,研究起草文物保護、博物館管理等地方性法規。
二、調查勘察本行政區域內地上、地下的文物遺存,包括革命遺址、紀念建築物、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窯寺、石刻等,並根據其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分別向上級政府申報相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保護區。
三、按國家文物局的規定,對已核定公布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保護區分別樹立標誌牌、說明牌,協同規劃部門劃定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明確保護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建立記錄檔案。
四、協同規劃部門制訂全市文物保護規劃,並分別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報市政府審批公布後分期實施。
五、貫徹中央關於“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針和“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制訂文物維修的年度計畫,並根據“誰使用、誰維修”的原則,落實維修經費。施工前嚴格審批維修方案,施工結束後參與驗收。
六、根據《文物保護法》第二章規定,對影響文物古蹟保護的建設項目,嚴格把關並及時提出具體意見,供規劃部門審批時作為依據。發現違反《文物保護法》以及地方各級文物保護法規的建設項目,及時向規劃部門提出執法建議。
七、協同公安、工商、海關等部門,依法管理文物市場,對盜竊、盜掘、倒賣和走私文物的違法行為,分別向上述部門提出執法建議。
八、依法監督全市各級各類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館藏文物的登記、保管、拓印、複製、交換和陳列展覽等管理制度的執行。對違法、違章事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九、組織、督促考古專業人員,依法做好地下文物遺址遺蹟的調查、勘探、清理和發掘工作。對於在建設工程中暴露出來的古遺址、古墓葬,要及時通知考古工作者進行搶救性清理、發掘,並依法辦理報批手續。
十、協同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文物安全檢查,嚴格要求各級各類文博單位、文物收藏單位和古建築使用單位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工作,確保文物安全,萬無一失。
十一、組織開展文博學術研究活動,定期進行文博學術論著評獎。
十二、調查分析全市文博專業人員隊伍情況;積極培養青年專業人才。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