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政務大廳

榆林市政務大廳於2000年底開始籌建,2001年1月5日正式投入運營。政務大廳由市政府政務大廳管委會辦公室管理,管委會辦公室為正縣級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核定編制8名,設領導職數3名,內設綜合科、業務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政務大廳
  • 性質:行政機構
大廳簡介,大廳職責,

大廳簡介

主要職責是:負責政務大廳的日常管理,辦理日常服務事項,監督駐廳單位的工作人員正確履行職責,以“公開、高效、廉潔、便民”為宗旨,方便區內外企業、基層和民眾。市政務大廳原辦公地址位於市政府辦公大樓一層東側,2008年3月底搬遷至新址。共設立34個服務視窗,共有市工商局、物價局、財政局、衛生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等16個成員單位,34名視窗工作人員,負責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的各類證、照事務,審批、核發、年檢或轉報各類批准檔案等58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大廳內設有觸控螢幕和電子顯示屏,可隨時查詢辦事指南,申辦須知、辦事程式、顯示相關辦事信息等。

大廳職責

(一)負責市政務大廳的日常工作,擬定政務大廳內部管理辦法、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對政務大廳成員單位的服務事項進行審核和規範,提出辦理要求,規範辦事程式,明確審批條件,公開收費標準,承諾辦事時限。
(三)召集成員單位召開聯審協調會,協調督促聯辦事項的辦理工作。監督進廳單位秉公辦事,公正執法。
(四)協調進廳單位的工作關係,負責業務統計工作,受理投訴和舉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五)對進廳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考評、考核等日常管理,定期對進廳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並組織其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加強素質培養。
(六)面向社會提供政務信息諮詢等服務事項。
(七)負責政務大廳公共設施和財產的管理、維護。
(八)指導縣區政務大廳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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