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居民辦理出生登記指南

榆林居民辦理出生登記實行隨父隨母自願原則。

辦理條件,辦理程式,

辦理條件

新生嬰兒(含非婚生育、超計畫生育)
  
實行隨父隨母自願原則,出生一個月後由監護人或撫養人申報。持《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父(母)《戶口薄》、血型單,父母不在同一戶中,還需未隨另一方上戶證明。
  
收養登記
  
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收養人或育嬰機關持《收養證》、申請書和《戶口薄》、公正機關《公正書》。
  
父母離婚或雙亡的
  
《出生醫學證明書》、人民法院或公正機關明確監護關係的法律文書、監護人《戶口薄》。

辦理程式

戶籍室審核,當場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