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8號)和《中共榆中縣委、榆中縣人民政府關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縣委發〔2010〕29號)精神,設立榆中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榆中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中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性質:縣政府工作部門
  • 職責1:全縣城市垃圾處理費徵收工作管理
  • 職責2:指導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依據,簡介,

依據

《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8號)和《中共榆中縣委、榆中縣人民政府關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縣委發〔2010〕29號。

簡介

榆中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職責調整
(一)增加對全縣城市垃圾處理費徵收工作的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二)增加對全縣建築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指導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制定城市管理領域城市執法工作目標,統一部署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全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及行使規定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全縣重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
(五)負責全縣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考評工作。
(六)負責戶外廣告和門店招牌的設定、臨時占用人行道、舉辦各類大型活動的審批。
(七)負責對全縣城市垃圾處理費徵收工作的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
(八)負責環衛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運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建築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方面的監督和管理。
(十)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和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組織全縣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十二)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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