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稱 | 極限安全地震 |
英文名稱 | ultimate safety earthquake,SL-2 |
定 義 | 一種對應於極限安全要求,作為設計基準地震而假想的廠區可能遭遇的最大地震。其計算出的最小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不得低於0.15 g。核電廠在此地震作用下必須能安全停堆並保持之。 |
套用學科 | 電力(一級學科),核電(二級學科) |
中文名稱 | 極限安全地震 |
英文名稱 | ultimate safety earthquake,SL-2 |
定 義 | 一種對應於極限安全要求,作為設計基準地震而假想的廠區可能遭遇的最大地震。其計算出的最小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不得低於0.15 g。核電廠在此地震作用下必須能安全停堆並保持之。 |
套用學科 | 電力(一級學科),核電(二級學科) |
中文名稱 極限安全地震 英文名稱 ultimate safety earthquake,SL-2 定義 一種對應於極限安全要求,作為設計基準地震而假想的廠區可能遭遇的最大地震。其計算出的...
預期嚴重性較低、發生可能性較大的地震載荷條件。該種地震發生時和震後,核電廠的系統和部件應仍能維持正常運行功能。其地面運動最大加速度不得小於極限安全地震地面...
按照我國核安全法規及相關規範的要求,所評價的桃花江核電廠廠址極限安全地震動(可能發生的最大地震)水平為0.129g(對應地震烈度為7度)。這相當於在核電廠址區地下...
核電廠所有構築物、系統和部件抵禦地震所採取措施的總稱。就安全設計而言,必須考慮極限安全地震或SL-2震動水平,同時加強對低等級地震的監測。 套用學科 電力(一級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