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收入

業主收入是來自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財產收 入。包括對其他企業的所有權的收入,減去應向其他經濟主體支付的利息、紅利、租金等應付後的財產收入。構成業主收入的基礎是營業盈餘。營業盈餘的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盈餘=產出額-中間投入額-固定資本損耗-間接稅+津貼-雇員報酬

營業盈餘分為財產收入和業主收入兩部分。業主收入等於營業盈餘減企業財產收入的差 額。財產收入是因為使用了別的經濟主體所擁有的金融資產、土地、著作權、專利,以及其他類似的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收入的轉移。業主收入又稱為企業收入,是企業由於生產經營而取得的收入,同時要加上從其他單位轉來的財產收入,並減去應轉給其他單位的財產收入。這部分收入,在上交完所得稅和社會保險基金的計畫分攤額以後,業主就可以自行支配使用,既可以用於企業生產,又可以用於個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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