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審計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審計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審計局是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彝族自治州審計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州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州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州政府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有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審計地方性規章制度、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有關法規草案。
(三)向中共楚雄州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州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雲南省審計廳和楚雄州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州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楚雄州人民政府委託向楚雄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州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州委、州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州委和州政府有關部門、縣(市)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州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州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州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市)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和省州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州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州級投資和以州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州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州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州政府規定的州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照規定對縣處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省州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州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州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有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有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市)黨委和政府共同領導縣(市)級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全面工作,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省州有關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
(十)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和審計資源配置,加強全州審計工作統籌,在編制管理、幹部管理、審計計畫、組織實施、結果報告、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經費保障等方面加大全州統籌力度,強化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
(十一)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審計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文電、機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對審計工作有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
(二)計畫財務科。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審批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和審計項目。負責全州審計機關部門預算、資產和財務收支管理,承擔審計統計工作。
(三)法規科。承擔起草審計地方性規章制度、政府規章草案和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審理督查科。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指導監督全州審計機關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縣(市)審計機關違反有關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組織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跟蹤審計移送案件、線索及其他事項的立案及處理情況。
(五)電子數據審計科。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州屬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負責管理維護全州審計機關計算機通信網路及州局區域網路、視頻會議系統;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承擔機關計算機管理、培訓及審計網站日常維護等工作。
(六)財政審計科。組織審計國家、省州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州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下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和省州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組織審計稅收征管和社會保險費徵收等情況。
(七)行政事業審計科。組織審計州直部門及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八)農業農村審計科。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
(九)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一科。組織州級投資、以州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決算審計。承擔投資領域內外聯繫協調和其他綜合性工作。
(十)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二科。組織州級投資、以州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跟蹤審計。
(十一)社會保障審計科。組織審計州直部門、下級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州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十二)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
(十三)企業審計科。組織審計州屬國有企業和州政府規定的州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
(十四)金融與涉外審計科。組織審計州屬國有金融機構和州政府規定的州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州政府規定的州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
(十五)經濟責任審計一科。負責州委、州政府各工作部門及州級各人民團體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協助處理楚雄州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十六)經濟責任審計二科。負責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等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以及縣(市)級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十七)經濟責任審計三科。負責州屬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以及依法屬於州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十八)內部審計指導監督科。承擔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有關審計報告。
(十九)人事教育科。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配合管理縣(市)審計機關領導幹部,辦理出國(境)人員的有關事務。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州委審計辦秘書科。負責處理州委審計辦日常事務。
機關黨總支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王之忠
副局長:張雪峰 、李章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