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自然資源局

楚雄市自然資源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市自然資源局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單位:楚雄市人民政府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重大事項督查督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訪、扶貧、信息、對外宣傳、政務公開、政務督查、維穩、保密、檔案、機關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後勤服務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黨總支辦公室)。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系統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系統黨的建設主體責任落實。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實施、監督、考核等工作。負責局黨組重大決議、決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
(三)財務科。承擔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落實有關財務、資產管理規定,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和內部審計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
(四)國土空間規劃科。落實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承擔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負責主體功能區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多規合一”工作。落實編制市級國土空間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實施市級以下國土空間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編制。承擔市級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審核、報批工作,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承擔楚雄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承擔城鄉規劃管理責任。落實城鄉規劃的規章、規範和政策。實施編制城鄉規劃,做好有關專項規劃的編制等工作。統籌協調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相關工作。承擔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工作。組織自然資源重大課題調研,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協調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專業統計歸口管理工作。
(五)耕地保護科。實施耕地保護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落實土地徵收徵用政策和補償標準等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制定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
(六)土地利用科。落實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措施。編制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核、報批和監督實施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依法承擔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的審核、報批和審批工作,指導監督依法轉用和徵收徵用土地。負責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審核審批和批後監督工作。
貫徹落實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配合相關部門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落實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實施標準,開展評價考核,落實節約集約利用。貫徹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實施辦法。承擔報楚雄市人民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管理工作。
(七)礦業權管理科。落實礦業權管理政策,管理礦產資源礦業權的出讓及審批登記。統計分析、負責探礦權、採礦權設定和審批登記發證。調處礦業權權屬糾紛。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上級財政出資地質勘查項目的管理,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勘查項目。負責壓覆礦產資源審核、審批管理、礦產管理儲備工作。負責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管理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承擔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開展礦產資源形勢分析,落實礦產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態保護為主的有關保護工作。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八)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的實施辦法和措施,落實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監督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承擔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指導管理登記資料。落實基礎測繪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市級基礎測繪和地理信息資源建設等項目。管理測繪基準、測繪系統。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落實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管理測繪資質資格。落實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負責市級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審核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網際網路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落實界線標準樣圖。建立市級地理信息系統服務平台,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落實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落實自然資源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開展自然資源科普工作,承擔自然資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九)法規監察科。組織開展政策調研,組織起草有關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測繪與地理信息規範性檔案、綜合性管理政策等。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市自然資源局法律顧問辦公室職責。落實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的制度、規程、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閒置土地的查處工作。承辦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加強自然資源執法業務培訓。負責聯繫州級督查辦公室。落實自然資源督查制度和督查措施。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
(十)自然資源信息中心。負責建立楚雄市國土空間規劃資料庫;負責楚雄市國土空間規劃信息化數據處理,滿足楚雄市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信息平台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數據要求;承擔楚雄市域地理信息數據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類規劃編制的基礎數據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多規合一”工作,協助做好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工作;受理、解答公眾諮詢;負責為全市自然資源管理提供信息技術保障;承辦楚雄市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一)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實施管轄許可權內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依法對土地、礦產和測繪違法案件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立案、查處工作,對各鄉鎮巡查情況和自然資源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 趙興福
主持市自然資源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負責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宋艷玲
協助局長分管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負責組織人事、黨總支、婦委會、土地利用、地產交易、土地收購儲備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土地利用科、地產交易管理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聯繫鹿城、東華、子午、東瓜四個鄉(鎮)自然資源所工作;負責所聯繫項目征地拆遷相關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龍
協助局長分管鄉村振興、掃黑除惡鬥爭工作,負責財務、審計、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不動產登記、綜治、信訪維穩、國土資源目標考核、創文創衛及愛國衛生專項行動、乾在實處走在前列大比拼、保密、國家安全、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礦產資源管理、礦產資源交易、地質災害防治、安全生產、護林防火、地震災情發生後的應急搶險工作以及共青團、工會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財務科、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礦業權管理科、不動產登記中心;聯繫新村、大地基、中山、大過口四個鄉(鎮)自然資源所工作;負責所聯繫項目征地拆遷相關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文進
負責耕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法規監察、耕地占補平衡、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作。分管耕地保護科、法規監察科、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綜合執法大隊;聯繫樹苴、八角、三街、西舍路四個鄉(鎮)自然資源所工作;負責所聯繫項目征地拆遷相關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 王斌
協助局長分管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國土空間規劃、固定資產、招商引資、非稅收入、向上爭資、深化改革、工商經濟、城鄉環境提升改造、城市建成區(不含高新區)居民建房房屋抗震等級審核工作、投資項目並聯審批。分管國土空間規劃科、規劃展覽館、自然資源信息中心;聯繫呂合、紫溪、蒼嶺三個鄉(鎮)自然資源所工作;負責所聯繫項目征地拆遷相關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 楊曉鳳
主管楚雄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施家江
負責綜合執法大隊全面工作,執法監察、煤炭打私和“兩違”整治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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