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一般指本詞條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是楚雄彝族自治州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楚雄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和指導,同時監督指導楚雄州轄區內的楚雄市、雙柏縣、牟定縣、南華縣、姚安縣、大姚縣、永仁縣、元謀縣、武定縣、祿豐縣10個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 性質:國家審判機關
  • 時間:1999年8月
  • 在職幹警:131人
法院簡介,部門職責,工作回眸,院長簡介,法院地址,

法院簡介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大樓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大樓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位於楚雄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永安路,審判綜合大樓於1999年8月建成並投入使用,建築面積7700平方米。設有大法庭1個,中法庭2個,小法庭8個,配有臨時羈押室、檢察官、律師休息室、民眾來訪接待室、立案大廳、審判委員會會議室、黨組會議室、院務會議室、新聞發布廳、法官培訓教室、黨建活動室、職工食堂、資料室及區域網路管理系統、安檢門、電子監控等設施,保障了日常審判工作的需要,其威嚴莊重的外觀成為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個標誌性建築。
中院現有在職幹警131人,女性37人,少數民族幹警32人,其中:公務員109人,工勤人員5人,聘用制書記員5人,契約製法警察12人。在職幹警中具有研究生文化3人,大學文化86人,大專文化26人,中專及以下文化16人。全院在職幹警中有中共黨員87人,2006年11月成立中共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機關委員會,下設6個黨支部,其中在職黨支部4個(81人)、離退休黨支部2個(38人)。
中院內設16個職能機構和州紀委派駐紀檢組、機關黨委辦公室,具體的職能機構是政治部、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與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內設執行裁判庭、監督協調委託保全科、綜合科三個副科級機構)、研究室、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司法警察支隊、新聞宣傳信息資料中心。根據工作需要,還設有機關黨委、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組織。
楚雄中院在黨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政府的支持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司法為民為基點,以司法改革為動力,以建設高素質法官隊伍為保證,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努力建設公正高效廉潔文明和諧法院,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部門職責

政治部
主管本院的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教育培訓和老幹部工作;指導各縣(市)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全州法院的“爭先創優”、立功授獎和表彰獎勵活動;負責全州法院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州法院的法官等級晉升的審核、上報及管理工作;協助地方黨委管理各縣(市)法院領導班子的配備、考核和考查;研究制定全州法院幹部培訓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法院人民陪審員選任及管理工作。
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行政事務;負責黨組會、院長辦公會決定事項以及領導機關和有關部門督查事項的督辦;負責本院重大部署的調查研究及有關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及其所提提案、建議議案的督辦;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請示、報告及院長講話等文稿;負責審判通訊、情況反映的編輯及上情下達、下情上報;負責來文接收、登記、傳閱、發文處理,辦理由辦公室批轉、批覆的有關公文信函等,及時列印有關材料及文書印製工作;負責文秘、保密、檔案管理工作;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慶祝黨的生日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慶祝黨的生日
立案庭
對起訴來本院的各類案件進行審查確定是否立案,對移送來本院的各類抗訴案件進行登記立案;對本院管轄的案件按各業務庭的職責範圍和工作量進行統一分案,統一排期開庭,統一送達開庭傳票、應訴通知書、出庭通知書、法律文書、刑事一審案件執行通知書等材料;依法審查管轄爭議、基層法院要求迴避的案件,指定管轄;對不服全州法院所作出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再審申請進行審查;依法進行訴前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審查基層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延長審限的請示;對本院審理的各類案件進行審判流程跟蹤管理,對審限即將到期的案件進行催辦、督辦,並參與案件質量評查;負責本院信訪接待工作,處理非訴來信來訪,辦理院長接待日事項;負責審查收取案件受理費、申請執行費,並按司法救助的有關規定,審查減、緩、免申請,按規定呈報審批。
刑事審判第一庭
審理轄區內法律規定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刑事案件;審理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一審刑事案件及發回重審案件;負責死刑執行工作及處理相關事宜;指導、協調有關重大要案的審判工作和辦理其它有關事宜。
刑事審判第二庭
審理轄區內不服基層人民法院一審裁判的抗訴、抗訴刑事案件;監督指導轄區內基層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工作;辦理其它有關刑事審判的工作事宜。
民事審判第一庭
審理轄區內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民事案件(經濟契約、智慧財產權和破產案件除外),省高級法院指定管轄的一審民事案件及發回重審案件;審理轄區內不服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抗訴、抗訴的二審民事案件;審理申請撤銷相關仲裁裁決的案件;辦理相關的申請複議案件;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業務庭的民事審判工作。
民事審判第二庭
審理轄區內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智慧財產權和破產案件除外),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及發回重審案件;審理轄區內不服基層人民法院裁判的抗訴、抗訴的二審民事案件;審理申請撤銷相關仲裁裁決的案件;辦理相關的申請複議案件;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業務庭的民事審判工作。
民事審判第三庭
審理轄區內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智慧財產權糾紛、企業承包、兼併、破產案件;審理省法院指定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及發回重審案件;辦理相關的申請複議工作;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業務庭的民事審判工作。
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行政案件及發回重審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非訴行政案件;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賠償委員會辦公室辦理審判監督庭確認的本院國家賠償案件;辦理賠償委員會受理的國家賠償案件,執行賠償委員會決定事項、辦理日常事務。
審判監督庭
審理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再審的案件;審理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審理裁判發生法律效力檢察機關抗訴的案件;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工作;負責組織本院的案件質量評查工作。
執行工作局
統一管理全州法院的執行工作;執行本院第一審生效裁判文書中關於財產的決定;執行法律規定應由本院執行的其它法律文書;依法對執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進行裁定;依法實施財產保全措施;決定全州法院執行案件的提級、交叉、指定執行;審批與決定異地執行案件;協調處理執行過程中各基層人民法院之間或者人民法院與其它部門之間發生爭議的案件。指導監督全州法院的執行工作;對執行工作進行調研。
楚雄州政協對法院執行工作進行專項民主監督楚雄州政協對法院執行工作進行專項民主監督
監察室
主管全州法院的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全州法院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人民民眾對全州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全州法院工作人員不服本級法院作出的政紀處分的申訴;調查處理全州法院及其監察對象的違紀事項;制定監察工作的規定製度;負責全州法院的廉政建設教育工作;負責審判人員違法審判的責任追究。
司法警察支隊
負責本院辦公區域晝夜值班警衛、審判活動警衛、押解犯人工作;負責死刑的執行和刑場警衛工作;參加案件的強制執行工作;管理司法警察的警銜、裝備;協調與其它警種間的警務工作和轄區內的重大警務活動;管理全州法院的司法警察,組織實施司法警察的年度培訓、警銜晉升培訓;組織落實司法警察暫行條例、規定和辦法,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州法院司法警察管理的規定製度和實施細則;監督檢查司法警察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完成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作職責。
全州法院司法警察處突培訓圓滿結束全州法院司法警察處突培訓圓滿結束
研究室
負責辦理審判委員會事務;起草綜合性檔案、請示、報告;根據上級法院的部署提出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修改意見;對下級人民法院和有關部門提出的法律適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對請示案件進行答覆;進行審判業務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負責司法統計、統計分析、法院年鑑和院志的編纂工作;組織協調全州法院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治州工作;組織協調裁判文書的改革和評審工作。
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
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全州法院財務、訴訟費、裝備管理等規定並指導基層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州法院的財務裝備發展規劃及審判法庭建設規劃;對上級法院和省、州計畫、財政補助基層法院的辦案、裝備及基本建設經費進行分配和管理;負責全州法院的辦公現代化建設及技術指導,擬定並組織實施本院的基本建設規劃和計畫;負責幹警、臨時人員工資福利和其它費用的發放、管理、收交、支付等工作;對本院機關的各項經費和國有資產進行管理;負責管理本院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對車輛、裝備和有關設備進行管理維護;負責院機關的各種接待工作。
新聞宣傳信息中心
負責州法院機關審判工作、隊伍建設、司法改革和基層基礎建設等重大事項的對外宣傳報導工作及內部信息編寫上報;負責與州縣新聞媒體的工作聯繫和編寫《法院宣傳信息》供媒體採用;負責新聞發布事項和上網內容的審查,擬寫新聞發布提綱和組織實施新聞發布會;負責對全州基層法院新聞宣傳工作的指導、組織和協調;負責全院的圖書資料收集整理、圖書報刊雜誌的計畫、訂購、登記、分類、編目、上架、定期清理和日常管理,為部門提供圖書資料服務;建立和維護法院網上主頁,適時更新網頁內容,根據審判工作需要適時補充和更新電子文獻;負責人民法院報的征訂、發行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回眸

過去的一年,全州法院在州委的領導,州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州政府、州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各項工作取得了進步和發展。具體:
一、以審判為中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全州法院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捍衛者”的角色定位和職能定位相統一,公正高效地行使審判權,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竭力維護社會穩定。
★嚴懲刑事犯罪,確保社會穩定。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人民法院的首要任務。一年來,全州法院共受理一審刑事案件1333件,審結1309件,同比分別上升4.24%和4.32%,結案率98.2%。中級法院受理並審結一審刑事案件77件;受理並審結二審刑事案件203件;受理並審結減刑、假釋案件1474件。在刑事審判工作中,始終把打擊的鋒芒對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故意殺人、搶劫、爆炸等暴力性犯罪和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重大盜竊、搶奪等多發性犯罪;堅持“禁毒”鬥爭,嚴厲打擊毒品犯罪;開展“掃黃打非”鬥爭,促進社會文明;充分運用包括財產刑在內的各種刑罰手段,打擊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依法懲處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職務型經濟犯罪以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給國家、集體造成重大損失的瀆職犯罪。準確把握、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做到寬嚴依法、寬嚴適度,罰當其罪。全年共判處無期徒刑直至死刑68人,占罪犯總人數的3.66%;判處有期徒刑、拘役979人,占罪犯總人數的52.72%;判處管制、單處罰金69人,占罪犯總人數的3.72%;依法免予刑事處分、宣告緩刑741人,占罪犯總人數的39.9%;依法對40名自訴案件被告人和8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宣告無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判、回訪幫教和社區幫助,積極參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平安創建活動,為奧運會的成功舉辦、改革開放30周年紀念活動的順利開展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重視民商事審判,調節社會關係。高度重視民商事審判工作,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新農村建設、推動國企改革、保護智慧財產權等形勢需要,依法審判調處各類民商事糾紛。全年全州法院受理一審民商事案件6245件,審結6060件,同比分別上升11.27%和12.62%,結案率97.04%。中級法院受理一審民商事案件76件,審結63件,結案率82.89%;受理二審民商事案件835件,審結804件,結案率96.29%。民商事審判中,妥善審理婚姻、家庭、鄰里糾紛案件,弘揚傳統美德和良好風尚;加強破產改制等民商事案件的審理,全力支持國企改革,著力維護困難職工的合法權益,激勵企業自主創新;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重視“三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農村金融改革案件的審理,有效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積極支持新農村建設;依法制裁市場經濟體制建立進程中的違規行為,為建立健康的市場經濟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發揮調解優勢,加大庭前調解、執行和解工作力度,加強對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提高調解結案率,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在不斷規範傳統民商事案件審判的同時,注重新類型案件的審判,及時審結了一批新類型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不斷探索和完善案件繁簡分流及訴訟速裁機制,緩解了案件不斷增長與審判資源有限的矛盾,實現審判效率、簡易程式價值的最大化。例如,楚雄市法院在立案庭設定速裁庭,速裁案件調解結案率達60 %,並能做到及時清結。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訴訟費用的緩、減、免等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為民措施,加大對弱勢困難群體的司法救助。全年全州法院共減緩免收訴訟費16.86萬元。
★慎處行政糾紛,促進依法行政。堅持行政合法性審查原則,依法受理和慎重審判行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糾紛,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行政執法活動,努力推進依法治州進程。按照省高院《關於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部署,推動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取得實效,兩級法院審理行政案件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為62.5%,居全省法院系統首位。積極探索行政訴訟案外協調和解處理方法,妥善處理了楚雄靈秀小區52戶居民訴楚雄市規劃局變更規劃等群體性案件,切實維護了行政相對人權益。認真辦理國家賠償案件,保障賠償請求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賠償義務機關公正執法。全年全州法院受理一審行政案件 52件,審結49件,同比分別上升24.39%和8.89%,結案率94.23%。中級法院受理一審行政案件6件,審結4件,結案率66.67%;受理二審行政案件28件,審結27件,結案率96.43%;受理並審結國家賠償案件3 件。
★加大執行力度,維護裁判公信。切實加大執行工作力度,把堅決的執行態度、靈活的執行方法、文明的執行行為有機統一,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加強執行工作的新途徑和新方法,採取提級執行、指定執行、交叉執行、集中執行等多種方式,充分運用搜查、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以及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有效保護和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加大對“三養”案件、婚姻家庭、鄰里、勞資、醫患糾紛、交通肇事賠償、征地拆遷、移民補償等事關民生和民眾切身利益案件的執行力度。以政府的社會保障體系為依託,探索建立以政府為主導,法院推動,相關部門配合,企業、社會廣泛參與的涉訴特殊困難群體執行救助機制,解決涉訴特殊困難群體執行難題。全年全州法院受理各類執行案件3650件,執結2721件,執結率74.55 %。其中,中級法院受理各類執行案件111件,執結72件,執結率64.86%。春節前夕,中級法院對執行到位的1398.34萬元執行款進行了公開兌現。
★排查重信重訪,強化審判監督。認真落實司法為民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當事人合理訴求的保護。加強立案審查工作,堅持依法受理原則,準確把握受案標準,提高立案質量,及時將大量社會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解決渠道。全年全州法院受理申訴、申請再審案件178件,全部審結。其中,中級法院受理申訴、申請再審案件171件,全部審結。全力開展集中排查化解重信重訪案件專項活動,通過強有力的措施保障和多方面的協調溝通,完成中央、省交辦重信重訪排查案件2個批次15件,完成省高院交辦申訴複查案件42件,解決了一批積累多年的涉訴重訪纏訪“老大難”案件,確保了奧運會期間無案件當事人赴省進京上訪;進一步加強涉訴信訪制度建設,認真開展網上信訪工作。全年全州法院處理民眾來信1110件,接待民眾來訪2098人(次)。其中,中級法院處理民眾來信227件,接待民眾來訪559人(次)。
二、強化審判監督,完善制約機制
繼續圍繞掌好用好審判權這個根本問題,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監督制約,推進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開,司法的公信力和權威性進一步提升。
★深入貫徹落實監督法,自覺主動接受監督。認真向州、縣(市)人大常委會就審判工作做專項報告,並根據審議意見提出整改措施。認真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加強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全面匯報法院工作,及時辦結政協委員提案,並邀請代表、委員旁聽案件審理、視察法院工作,為其了解、監督法院工作提供有效平台。依法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全年全州法院共受理抗訴案件15件,依法改判5件。
★深化司法規範化建設,完善審判監督機制。建立和完善以操作規程為基礎、以監督考評為保證,行之有效的審判管理監督機制。全面落實審判質量和工作業績考核辦法,堅持季度考核、分類排序,記入業績檔案,以此作為評先選優、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繼續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將可能存在的違法審判或工作差錯的情況全部納入監督視線,有效防止濫用權力。全州兩級法院均完善了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對當年審結的案件進行全面評查。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司法能力
加強隊伍建設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環節,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州法院按照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的部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努力造就一支始終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法律的高素質法官隊伍。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強化理論武裝。把加強學習、提高素質作為開展工作的第一需要,堅持制度、提供平台、豐富內容,強化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按要求分步驟組織開展了解放思想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努力在改革創新上下功夫;認真組織學習胡錦濤同志關於“三個至上”相關論斷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築牢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認真組織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工作,著力解決好法院服務和實現科學發展的問題;不斷完善科學管理,力爭在“政治建院、人才興院、制度治院、科技強院”上有所突破。全州法院形成了認真學習,聯繫實際,注重實效的良好風氣。
★加強幹部隊伍管理,確保司法廉潔。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以教育預防為根本,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以強化監督為重點,以維護司法公正為目的,進一步強化隊伍管理。全州法院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履行好抓班子、帶隊伍的責任制,做到敢抓敢管、嚴抓嚴管、善抓善管。堅持“從嚴治院”的工作方針,堅決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防止權力失控、行為失范、工作失序。嚴格執行最高法院“五個嚴禁”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幹警廉政檔案制度。堅持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事前監督與事中監督相結合、領導監督與民眾監督相結合,認真落實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制,嚴格審判紀律,嚴禁越權辦案,嚴懲違法行為。通過黨風廉政教育,廣大幹警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得到加強,廉潔自律意識不斷增強,審判作風和工作紀律明顯改善。
★加強幹警教育培訓,提高業務素質。不斷強化人才強院措施,創新培訓機制,加大培訓力度,注重培訓效果。堅持知識型培訓為主向能力型培訓為主、普及型培訓為主向專業化培訓為主的轉變。全州法院共選送80 人次參加國家法官學院和省法官學院組織的晉高培訓、初任培訓和新法培訓等業務培訓,組織幹警到先進法院考察學習,不斷提高幹警業務素質。配合省高院講師團到武定、祿豐、南華三個法院進行巡迴培訓,參訓人員達到158人次;推進我院區域網路建設,加快審案辦公自動化進程,組織開展了電子計算機基礎知識培訓。通過各種培訓,廣大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調解糾紛能力、裁判文書製作能力和做當事人思想工作的能力進一步提高。
四、大力加強調查研究,紮實推進文化建設
★重視調研工作,解決實際問題。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高度重視調查研究工作,堅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民眾,做到問需於民、問計於民。重點圍繞樹立司法公信、落實司法為民、深化司法改革、防止司法不公、解決涉訴信訪、加強基層建設、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隊伍廉潔等問題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注重解決實際問題,為全面推進人民法院服務科學發展和自身科學發展提供決策依據。全州法院注重新類型案件特點和規律的研究,及時總結審判實踐經驗,出台了楚雄州法院《關於民商事審判實務中相關法律適用問題的指導意見 》。通過積極參與研討會、論文評比、學術交流等活動,充分調動廣大法官參與司法理論研究的積極性,推動法院的理論研究工作。全年全州法院共完成各類學術論文和調研報告102篇。
★加強法院文化建設,展現法院良好形象。按照司法工作的特點和要求,研究法院文化建設的基本內容,制定法院文化建設的工作方案,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建設活動,紮實推進法院文化建設。全州法院認真貫徹落實《法院文化建設實施意見》,認真組織開展“六個一”活動,積極打造良好的人文環境。成功舉辦了四期“法治與民生”法官論壇,打造了一個新的宣傳法律的平台;組織了“第二屆天平杯籃球運動會”,豐富了幹警的文體活動;通過判後答疑、編髮信息簡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等多種形式,讓社會各界更加關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牟定法院法官楊明躍被評選為 “全省政法系統十大傑出人物”,在推選評比活動中再次掀起學先進、趕先進的熱潮;中級法院組織編寫了《楚雄州法院案例選編》、創辦了《彝州審判》,與州電台合作《彝州法院》欄目12期,在楚雄法院網頁上編輯、發布新聞信息、圖片等各類稿件407篇,既豐富了法院文化建設又展現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五、以物質建設為基礎,逐步改善執法條件
在黨委、政府和上級法院的支持下,全州法院物質裝備、基礎設施和辦案條件有所改善。
★以兩庭建設為重點,全面加強物質基礎建設。主動爭取黨委、政府和上級法院的領導,積極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幫助,努力加快以審判庭和法庭為核心的物質基礎建設步伐。至2008年止,全州十縣(市)法院均已建成了設計合理、功能齊全,適應當前審判工作需要的審判辦公綜合樓;十縣(市)法院立項建設的16箇中心法庭已完成建設並投入使用10個,正在建設6個。改善了法院審判條件,提高了工作效率。全州法院的交通、通訊和計算機網路等裝備逐步改善,為審判管理、庭審記錄、訴訟文書製作、人事管理、檔案管理、司法統計、信息處理髮揮了積極作用。
★抗震救災,克服困難保穩定。面對突如其來的“8.30”、“11.02”自然災害,受災的基層法院不等不靠,圍繞自救、互救和維穩三個主題展開工作。經過中級法院的積極爭取,最高法院給永仁法院撥付資金20萬元,省高院除給永仁法院撥付資金25萬元外,在撥付辦案經費時還有所傾斜。在較短的時間內永仁法院撐起了“帳篷”法庭,元謀法院恢復了巡迴審判,保障了審判工作的正常開展。

院長簡介

院長 馬俊傑

法院地址

楚雄州中級法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