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系簡帛釋例》是2011年12月安徽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信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系簡帛釋例
- 出版時間:2011年12月
- 出版社:安徽大學出版社
- 作者:信芳
內容簡介,作品影響,
內容簡介
書影
序言
一
我能夠走上簡帛研究之路完全得益於新時代帶來的機遇。讀研究生時跟隨湯炳正先生學《楚辭》,先生囑我關注出土文獻。畢業後到湖北省博物館工作,得以接觸竹簡實物以及館藏的各類珍貴文獻,曾親自參加雲夢龍崗秦簡的發掘整理工作,向先生書面匯報此事,先生表示羨慕,並告誡我要懂得珍惜。
簡帛研究如同甲骨文、金文研究,原本是貴族學問。兩宋以至有清、民國,玩得起金石、甲骨、青銅器者,絕大多數都是貴為官宦。解放以後,劃了一個時代,文物統歸國有,考古發掘由文物部門主持,領隊負責,於是做考古的占儘先機。上一世紀70年代,國家文物局組織專家到北京紅樓研究銀雀山漢簡、睡虎地秦簡、馬王堆漢墓帛書,於是紅樓專家發表的論著,精見層出,令人高山仰止。儘管在當時這樣做是合法合理且又是必須的,但這畢竟是一個由專業部門壟斷資料,由專家占有研究優先權的時代。到了上一世紀末,馬承源辦了一件值得載入史冊的大事,從香港收購了幾批盜掘出土的竹簡,在上海博物館整理者正式公布之前,任何人都不讓看,於是上博藏楚簡每公布一冊,都能形成一次研究熱潮。全世界的學者,不管是白皮膚的,黑皮膚的,還是黃皮膚的;也不管是權威專家,“布衣”教授,還是初學者,大家都在同一研究起點。馬承源揭開了簡帛乃至古文字研究的神秘面紗,使這門學問向回歸大眾又邁出了一步,不折不扣地體現出不分國界,不分等級的公器特徵。只要看一看這幾年有不少字是由在讀碩士生、博士生認出的,年輕人發表的文章也時常令人拍案叫絕,就可以體會到時代是真正進步了。出土簡帛是中國人民的文化遺產,同時也是世界人民的文化遺產,這一進步符合全世界走向和解、走向融合的歷史潮流,也符合曆代優秀學者包容兼收取其長,不存門戶之見,胸懷開闊,服膺真知的學術傳統。
二
當代楚系簡帛研究以1942年出土的《楚帛書》為起點,已經發現的各類簡帛計27種(含竹書100餘種),其中尤以出土的儒道兩家經典,因其已涉及中國學術最核心的部分,為學者所特別關注。目前楚簡帛研究最基本的是釋讀問題,經驗證明,當我們對簡帛文例缺乏認識的時候,釋讀就會產生偏差;而隨著對文例認識的深入,我們的釋讀以及綜合研究的水平也會隨著提高。
楚簡帛研究主要有三方面的難度,其一為文字釋讀之難,其二為名物典章制度的理解之難,其三為專門用語(如思想用語、法律用語)的詮釋之難。諸般所難,往往難在我們的研究發端於某一具體問題之時,不知如何定位,亦不知其相互聯繫,因而上一世紀50年代的研究可謂舉步維艱。隨著公布的資料日漸增多,遂由點及片,由片成面,由面而有體,於是以往的研究,得失自知。有鑒於此,我從1988年開始作楚帛書、望山楚簡、包山楚簡的通釋,同時著手楚簡帛的分類輯錄工作,樂此不疲,以至於今。
援例以證典籍是歷史文獻學的傳統做法,古代的顯例為晉代杜預著《春秋釋例》。“釋例之作,宗本於舊章”(杜預《春秋釋例·序》),這是本書遵循的原則。大凡史學研究、文獻學研究、簡帛研究,遇有疑難問題,若能徵得有力的例證,則問題趨於明朗。輯出簡帛中的各類文例並不斷豐富完善,是建立在對出土文獻研究不斷深入的基礎之上的,反過來又可以指導我們解決簡帛釋讀中仍然存在的問題,這是一項必須做好的基礎工作。目前我們對簡帛文例的認識已取得許多重要的進展,但所作的討論多是局部的,零散的,總的來看,還相當薄弱。本書是第一次從制度的角度在較為廣闊的範圍討論楚簡帛的文例,部分涉及到文字釋讀方面的問題。繼承前人的優良傳統,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理清簡帛涉及的名物制度、經典形成、竹書抄寫、字形文法方面的文例,將有助於我們提高釋讀能力,使相關研究建立在更加可靠的基礎之上。
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文例系統,其研究價值是多方面的。舉例說,讀書人都知道說有易,說無難,而學術研究往往遇到須證明其“無”,才能做進一步分析的問題,此時若知難而進,有可能取得進步;倘若退縮,則於心未安。本書凡遇到此類問題都作過力所能及的檢索,雖不敢確保無遺漏,但盡力了,可以呈送給讀者並求教。舉例說,1.《左傳》無“連敖”,“連尹”屢見;而出土戰國文獻尚未見“連尹”,“連敖”屢見,因而可以粗略地認為戰國之“連囂”即春秋之“連尹”。“連尹”、“連敖”之異是否具有斷代的意義,可以留著進一步思考。2.包山簡有“尹”,曾侯乙簡有“馬尹”,《左傳》昭公三十年有“監馬尹”,是楚官,依文例應是監地馬尹。包山簡職官名至多,未見“馬尹”,因而“尹”有可能與“馬尹”類,可志以備考。3.包山簡所記車馬器有“”,乃緣飾或系綬。曾侯乙簡備述車馬器,未見“”字,“”字屢見。因而可以考慮“”亦是緣飾或系綬之類。4.葛陵簡乙一11:“禱於吝(文)夫人牢,樂(且)贛(貢)之;( )禱於子西君牢,樂〔(且)〕。”荊牢,祭祀封君夫人或大夫所用犧牲,典籍未見。簡文又記載 禱子西君、文夫人用特牛,則“荊牢”與“少牢”類。祭祀備羊、豕二牲為少牢。5.景氏為戰國中晚期楚國三大族姓(昭、屈、景)之一,《包山楚簡》的內容絕大多數為楚 王時的司法文書,未見“景”氏,倒是屢見以“ ”為氏者,本書將姓氏之“ ”讀為“景”,最初即出於楚簡無“景”氏的考慮。6.包山簡屢見以“臧”為氏者,現存歷史文獻未見楚人臧氏,早於包山簡的葛陵簡中亦未見臧氏,就目前所見資料而言,可以推斷春秋時楚國無臧氏,楚國臧氏應由楚肅王熊臧之孫受封而得氏,《史記·楚世家》:“悼王卒,子肅王臧立。”能夠推斷出楚國臧氏出現的上限,可見“說無”的價值。7、古璽“”字用作人名,其例多見,包山簡、天星觀簡亦有用例。檢《古璽文編》,人名用字未見“虎”字,而“虎”既為古代人名常用字,因而凡人名“”以讀為“虎”為宜。出土文獻中人名、地名用字往往採用與通行字不同的寫法,使其具有專用字的特點,“虎”之作“”,可謂佳例。
2004年1月,我以“戰國簡帛釋例”為題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得以被批准立項,本書即依申請書的約定而形成。書名改為“楚系簡帛釋例”,採納了黃德寬教授以及尊敬的評審專家的意見。
三
本書主要內容如下述:
楚簡紀錄了大量楚官名、官府名,舉凡秩等如令尹以至州加公、里公,職分如政治、軍事、經濟、司法、行政等,幾乎是無所不包,稱之為楚國“百官志”,斯不為過。因考楚職官、官府名93例,220餘名,是為“職官名例”第一。
戰國疆域犬牙交錯,大軍進退,一此一彼,所屬無定。墳典所載,史家所重,而懸疑甚多。《漢志》、《水經》、《春秋釋例·土地名》、皇清經解之《禹貢錐指》,地名研究矩范存焉,因考楚簡地名160餘例,是為“地名例”第二。
戰國時代“言語異聲,文字異形”,而文字音聲之異,於器物之稱名尤甚。故王先謙曰:“文字之興,聲先而義後,動植之名,字多純聲,此名無可釋者也。”楚簡遣策詳列隨葬器物,具有文字學與古器物學研究的雙重價值,由實物而知文字之音義,因文字而知古器之稱名,為名物互證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資料。因釋車馬器、兵器、金器、陶器、樂器、漆木器、竹器、服飾、飲食等類器物名254例,是為“器物名例”第三。
楚簡卜筮祭祀詳細記載占卜祭祀的全過程,以及各類神名、占卜工具名、祭祀禮儀名、犧牲供品名,是楚簡的一項重要內容。古人認為祭祀神靈是禮之所在,禮在產生的初始,就已具有備犧牲、陳舞樂、敬鬼神的意義。“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因釋天神地祇人鬼、卜筮、解除祭祀、犧牲供品計108例,是為“卜筮祭祀例”第四。
復原古代歷譜是史學、考古學極為重視的課題。楚人紀年方式有三,其一以序數紀年,其二為歲星紀年,其三為大事紀年。研究的重點在大事紀年究竟為何年,而某大事紀年中朔日的推定是關鍵。楚人紀月有“(荊)”、“(夏)”等月名,可與夏曆相參照。另有楚帛書所記十二物候歷月名,為農事所用。輯得大事紀年計35例,可考者計十例,待考者25例;考訂“許之歲”九月的朔日為“丁酉”;考訂“王徙於鄩郢之歲”為楚肅王四年(前377年);對物候歷月名逐一作解說。是為“紀年與月名例”第五。
楚卜筮祭禱簡所記楚人祀譜有“三楚先”、“楚先”、“荊王”之稱,這些用語對於研究楚先祖、先公、先王祀譜具有重要意義。“三楚先”作為楚人先祖祀譜的代稱,特指“老童、祝融、穴酓”,其中“老童”為楚人之始祖母;“楚先”特指“老童、祝融、鬻酓(熊)”;“荊王”所指為楚人祀譜中的先公譜系;“荊王”以下,楚人稱歷代先王為“某王”或“某某王”。 是為“楚簡‘三楚先’、‘楚先’、‘荊王’以及相關祀禮”第六。
楚公族祭祀祖先,首列先王,次以家族分枝之所從出。因釋先王、坪夜君成家族祀譜、(悼)固家族祀譜、卲家族祀譜,以及列入祀譜之“夫人”、“親母”之例,是為“先王及家族祀譜例”第七。
楚簡所記人名超過1600,僅包山簡就達1100以上,是研究先秦人名姓氏制度的第一手資料。茲據楚簡考訂楚 氏、氏、酓相氏、酓鹿氏、觀氏、喜氏、倀氏、氏、氏等來源,或有補於姓名學研究,是為“楚公族姓氏例”第八。
楚簡所記連綿字的多種寫法,有相當一部分不見於典籍。連綿字的最大特點是不能分拆作釋,然古今皆有不明此例而誤釋誤讀者。如帛書《五行》“匿匿”,論者或於前一“匿”字後斷句,或讀“匿匿”為“匿慝”,都有問題,可見聯綿字的釋讀也是值得重視的。因考釋聯綿字70餘例,是為“連綿字例”第九。
中國古代文字一字或有歧讀,如“墉”有庸、郭二讀,“屮”有艹、屮(讀若徹)二讀,此《說文》已載有數十例。歧讀字雖然只是秦統一文字之前的特殊現象,但在具體文例中,往往因為某一字存在歧讀,造成釋讀之困惑。因對古文字歧讀作理論探討,歸類分析。論及“義同歧讀”3例、“義近歧讀”3例、“義異歧讀”5例、“形聲字聲符歧讀”2例,對“文字異形與個別歧讀現象”分三方面作說明。是為“古文字歧讀釋例”第十。
簡帛書寫體例屬於內在的形式制度問題,在這方面學者論及漢簡者多,而述及戰國簡帛者相對薄弱。因就戰國簡帛標點符號、篇題、分欄、削改等援例條辨之。是為“簡帛書寫例”第十一。
郭店簡《老子》公布之初,有學者發表看法,認為郭店簡“文字有許多基本的錯誤,說明抄手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此後又進一步提出竹書“錯別字”的問題,且將竹書中的“錯別字”開闢為一個新的研究領域,說:“當時抄書的人不時寫錯別字。”這一說法對竹書的準確程度作了過低估計,致使將竹書中相當一部分原本正確的字考成了“錯別字”。對此現象是保持沉默,還是本著求真求實的精神提出學術批評?我個人選擇了後者。本課題舉出學者考證出的竹書訛誤或“錯別字”計22則,26例,這些例子基本上都是以不誤以為誤的考證,此類考證既不可信,可見由此斷言竹書抄寫者水平很低是缺乏根據的。在辨誤的同時,對竹書《老子》“大小之多”、《容成氏》“ 人”等提出新的解釋,說明竹書中的此類文例是可以讀通的,不能認為有誤。是為“將簡帛不誤之字釋為‘錯別字’例”第十二。
依出土時間的先後為序,簡要介紹楚系簡帛的出土時間、墓葬、主要內容、價值、研究概況、年代、著錄,是為附錄。
四
本書部分內容闕如。除“通假”例篇幅太大,將另外成編以外,還缺政治用語例、經濟用語例、軍事用語例、司法用語例、思想用語例、禮俗用語例、文學藝術用語例等。部分例(如司法用語、思想用語、禮俗用語)雖然已有成稿,但較本課題的其他章節為薄弱,委實說,知識有欠缺,經慎重考慮,不納入最終成果。凡此已在項目中期檢查中作為重要變更事項向有關部門作過說明。
本書主要以《春秋釋例》為參照,多數章節屬於傳統的釋例門類,而連綿字例、古文字歧讀釋例、簡帛書寫例等章節則是依據楚簡帛釋讀的具體情況設定的。將簡帛不誤之字釋為“錯別字”例是針對目前學術界研究簡帛出現的問題提出的,目的在於總結經驗教訓。楚簡帛研究終究要從認字釋讀階段走向分類綜合研究階段,本課題在這方面進行得很艱難,但希望能邁出探索性的一步。
我做學生時沒有受過古文字的專門訓練,只好邊乾邊學。寫了文章,向專家求教。曾先後得到劉釗教授、李家浩教授、施謝捷教授的書面教言,得到黃盛璋教授、裘錫圭教授、吳振武教授、林澐教授在他們的文章中或學術會議的發言中對我的批評,得到饒宗頤教授、李學勤教授的獎掖或幫助。也曾讀到多位學者針對我的論著提出的不同意見,曾恭讀多位不知名學者的審稿意見,受益良多。杜甫云:“別裁偽體親風雅,轉益多師是汝師。”請允許我藉詩聖名言表達我的感激之情。
五
本書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學習二重證據法,並努力付諸實踐。
最近讀到陳淳教授《疑古、考古與古史重建》(《文史哲》2006年6期)一文,說: “對於提出‘超越疑古,走出迷茫’、強調‘二重證據法’重建古史的學者而言,它們的思維和研究方法仍停留在20世紀初的水平。”又說:中國考古學的研究狀況“已經遠遠滯後於國際水準”。陳淳先生在文章中還表示了對學術傳統的鄙視與否定(參《文史哲》2006年6期,第22頁)。筆者有所不明,願質疑於次。
就新中國的考古學而言,報告、論著難以數計,成就舉世公認,倘若在方法上還停留在上一世紀二十年代的水平,舊中國、新中國與二重證據法有關的考古學方法全給否定了,這是難以解釋的。我們不妨說,學者運用二重證據法進行考古學與史學的綜合研究,不僅在其初始是正確的,即令在今天仍然是行之有效的,這恰好證明了二重證據法是具有生命力的,是一種能夠與時俱進,能夠不斷得到豐富完善,不斷得到新的闡發的方法。二重證據法在王國維的時代開出一輪絢麗的花朵,結出一批為世所矚目的碩果;這以後,經幾輩學人的努力,二重證據法已經成長為學林中的大樹,年年開花,年年結果。今天的“二重證據法”仍處於旺盛的生長期,以“停留”的眼光看待二重證據法,只知深愛自己的學術園地,看不到學術界的萬紫千紅,是有失於偏頗的。二重證據法不是唯一的方法,中國的考古學在方法上也不是停留在原來的水平,而是在不斷進步。西方有些國家因為缺乏史書記載,只好在考古上著眼於遺存本身,這是他們的長處。中外在考古學方法上的差異,是由不同的歷史文化背景、不同的考古工作實際所決定的。外國學者並沒有作出中國考古學方法比他們落後之類的判斷,此二者之間不能像百米短跑一般劃分先後。客觀的評價,中外考古學在方法上各有千秋,應該互相學習,互相借鑑,沒有必要簡單地貼上先進與落後的標籤。如果一定要否定中國考古學的方法,一定要否定二重證據法,是否需要有相應的研究成就,證明其方法為先進,才可以下結論?
中國的考古、古史、出土文獻,不僅中國學者在做,外國學者也在做。許多外國學者對中國的考古、古史、出土文獻都很熟悉,作出了許多令人敬佩的貢獻。但我們也許可以說,王國維的古史研究至今沒有人能超越,李學勤在甲骨文、金文、出土簡帛方面的研究成就,今天能與之差可比肩者,屈指可數,這難道不是國際水準?筆者無意抬高中國學者,因為中國學者占有地利,除了上個世紀初出土的樓蘭、尼雅、敦煌簡牘以及上個世紀40年代出土的楚帛書以外,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中國學者還占有先機(請注意,在舊中國,中國學者屢屢痛失先機,至今還有數量可觀的資料流失海外,不予公布;當初個別外國學者在中國境內掠奪式的野蠻發掘,無方法可言,也在考古學的範圍之內。以上的話只是為了分析問題,請國外同行諒解)。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李學勤的“走出疑古時代”,都是在他們堅實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倘若不能撼動他們從事研究的基礎工作,空談缺乏實際研究成果作支撐的方法,是無能為力的。筆者之所以提出以上質疑,還有一個原因,近年學生受到這方面的影響,也喜歡寫考古學方法的文章,本科生、研究生都有。談方法,批評中國同行,津津樂道,讓他們讀典籍,則坐不住,是誰之過歟?
我不反對借鑑外國的方法,但如同中國建設社會主義,是走中國式的社會主義之路,倘若一定要按照當初從外國引進的設計來匡正中國現在的社會主義,則膠柱鼓瑟,不堪構想。考古學方法的進步,也必然是這樣。如果一定要裝上高鼻子,染成黃頭髮,外國人根本就不屑於看你,因為他是原裝的,你是模仿的。世界本來是多元化的統一,若否定傳統,否定中國人自己的學術之根,誰承認你?學術研究、文化研究是有個性,有風格,有繼承,有發展的;不象科學技術那樣具有通用性,具有淘汰性,甚至具有某種顛覆性。一個方正照排系統,淘汰了舊的排版印刷,幾乎顛覆了整整一個行業,有多少排字工人被迫改行!電腦的核心技術被外國壟斷,你想學,學不來,人家不給,這就是科學技術!學術的借鑑不是這樣,我們引進西方哲學,不因此而淘汰中國的諸子之學;引進國際圖書分類法,並不因此而淘汰四部分類法。古史重建借鑑外國的方法,也不會淘汰二重證據法。借鑑、學習的目的是為了創新,是為了使自己強大起來,不是為了拋棄自己的根本。鄙視中國的學術傳統,貶低中國學者採用的正確研究方法,是沒有必要的。
最後,請記住一個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我能夠走上簡帛研究之路完全得益於新時代帶來的機遇。讀研究生時跟隨湯炳正先生學《楚辭》,先生囑我關注出土文獻。畢業後到湖北省博物館工作,得以接觸竹簡實物以及館藏的各類珍貴文獻,曾親自參加雲夢龍崗秦簡的發掘整理工作,向先生書面匯報此事,先生表示羨慕,並告誡我要懂得珍惜。
簡帛研究如同甲骨文、金文研究,原本是貴族學問。兩宋以至有清、民國,玩得起金石、甲骨、青銅器者,絕大多數都是貴為官宦。解放以後,劃了一個時代,文物統歸國有,考古發掘由文物部門主持,領隊負責,於是做考古的占儘先機。上一世紀70年代,國家文物局組織專家到北京紅樓研究銀雀山漢簡、睡虎地秦簡、馬王堆漢墓帛書,於是紅樓專家發表的論著,精見層出,令人高山仰止。儘管在當時這樣做是合法合理且又是必須的,但這畢竟是一個由專業部門壟斷資料,由專家占有研究優先權的時代。到了上一世紀末,馬承源辦了一件值得載入史冊的大事,從香港收購了幾批盜掘出土的竹簡,在上海博物館整理者正式公布之前,任何人都不讓看,於是上博藏楚簡每公布一冊,都能形成一次研究熱潮。全世界的學者,不管是白皮膚的,黑皮膚的,還是黃皮膚的;也不管是權威專家,“布衣”教授,還是初學者,大家都在同一研究起點。馬承源揭開了簡帛乃至古文字研究的神秘面紗,使這門學問向回歸大眾又邁出了一步,不折不扣地體現出不分國界,不分等級的公器特徵。只要看一看這幾年有不少字是由在讀碩士生、博士生認出的,年輕人發表的文章也時常令人拍案叫絕,就可以體會到時代是真正進步了。出土簡帛是中國人民的文化遺產,同時也是世界人民的文化遺產,這一進步符合全世界走向和解、走向融合的歷史潮流,也符合曆代優秀學者包容兼收取其長,不存門戶之見,胸懷開闊,服膺真知的學術傳統。
二
當代楚系簡帛研究以1942年出土的《楚帛書》為起點,已經發現的各類簡帛計27種(含竹書100餘種),其中尤以出土的儒道兩家經典,因其已涉及中國學術最核心的部分,為學者所特別關注。目前楚簡帛研究最基本的是釋讀問題,經驗證明,當我們對簡帛文例缺乏認識的時候,釋讀就會產生偏差;而隨著對文例認識的深入,我們的釋讀以及綜合研究的水平也會隨著提高。
楚簡帛研究主要有三方面的難度,其一為文字釋讀之難,其二為名物典章制度的理解之難,其三為專門用語(如思想用語、法律用語)的詮釋之難。諸般所難,往往難在我們的研究發端於某一具體問題之時,不知如何定位,亦不知其相互聯繫,因而上一世紀50年代的研究可謂舉步維艱。隨著公布的資料日漸增多,遂由點及片,由片成面,由面而有體,於是以往的研究,得失自知。有鑒於此,我從1988年開始作楚帛書、望山楚簡、包山楚簡的通釋,同時著手楚簡帛的分類輯錄工作,樂此不疲,以至於今。
援例以證典籍是歷史文獻學的傳統做法,古代的顯例為晉代杜預著《春秋釋例》。“釋例之作,宗本於舊章”(杜預《春秋釋例·序》),這是本書遵循的原則。大凡史學研究、文獻學研究、簡帛研究,遇有疑難問題,若能徵得有力的例證,則問題趨於明朗。輯出簡帛中的各類文例並不斷豐富完善,是建立在對出土文獻研究不斷深入的基礎之上的,反過來又可以指導我們解決簡帛釋讀中仍然存在的問題,這是一項必須做好的基礎工作。目前我們對簡帛文例的認識已取得許多重要的進展,但所作的討論多是局部的,零散的,總的來看,還相當薄弱。本書是第一次從制度的角度在較為廣闊的範圍討論楚簡帛的文例,部分涉及到文字釋讀方面的問題。繼承前人的優良傳統,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理清簡帛涉及的名物制度、經典形成、竹書抄寫、字形文法方面的文例,將有助於我們提高釋讀能力,使相關研究建立在更加可靠的基礎之上。
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文例系統,其研究價值是多方面的。舉例說,讀書人都知道說有易,說無難,而學術研究往往遇到須證明其“無”,才能做進一步分析的問題,此時若知難而進,有可能取得進步;倘若退縮,則於心未安。本書凡遇到此類問題都作過力所能及的檢索,雖不敢確保無遺漏,但盡力了,可以呈送給讀者並求教。舉例說,1.《左傳》無“連敖”,“連尹”屢見;而出土戰國文獻尚未見“連尹”,“連敖”屢見,因而可以粗略地認為戰國之“連囂”即春秋之“連尹”。“連尹”、“連敖”之異是否具有斷代的意義,可以留著進一步思考。2.包山簡有“尹”,曾侯乙簡有“馬尹”,《左傳》昭公三十年有“監馬尹”,是楚官,依文例應是監地馬尹。包山簡職官名至多,未見“馬尹”,因而“尹”有可能與“馬尹”類,可志以備考。3.包山簡所記車馬器有“”,乃緣飾或系綬。曾侯乙簡備述車馬器,未見“”字,“”字屢見。因而可以考慮“”亦是緣飾或系綬之類。4.葛陵簡乙一11:“禱於吝(文)夫人牢,樂(且)贛(貢)之;( )禱於子西君牢,樂〔(且)〕。”荊牢,祭祀封君夫人或大夫所用犧牲,典籍未見。簡文又記載 禱子西君、文夫人用特牛,則“荊牢”與“少牢”類。祭祀備羊、豕二牲為少牢。5.景氏為戰國中晚期楚國三大族姓(昭、屈、景)之一,《包山楚簡》的內容絕大多數為楚 王時的司法文書,未見“景”氏,倒是屢見以“ ”為氏者,本書將姓氏之“ ”讀為“景”,最初即出於楚簡無“景”氏的考慮。6.包山簡屢見以“臧”為氏者,現存歷史文獻未見楚人臧氏,早於包山簡的葛陵簡中亦未見臧氏,就目前所見資料而言,可以推斷春秋時楚國無臧氏,楚國臧氏應由楚肅王熊臧之孫受封而得氏,《史記·楚世家》:“悼王卒,子肅王臧立。”能夠推斷出楚國臧氏出現的上限,可見“說無”的價值。7、古璽“”字用作人名,其例多見,包山簡、天星觀簡亦有用例。檢《古璽文編》,人名用字未見“虎”字,而“虎”既為古代人名常用字,因而凡人名“”以讀為“虎”為宜。出土文獻中人名、地名用字往往採用與通行字不同的寫法,使其具有專用字的特點,“虎”之作“”,可謂佳例。
2004年1月,我以“戰國簡帛釋例”為題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得以被批准立項,本書即依申請書的約定而形成。書名改為“楚系簡帛釋例”,採納了黃德寬教授以及尊敬的評審專家的意見。
三
本書主要內容如下述:
楚簡紀錄了大量楚官名、官府名,舉凡秩等如令尹以至州加公、里公,職分如政治、軍事、經濟、司法、行政等,幾乎是無所不包,稱之為楚國“百官志”,斯不為過。因考楚職官、官府名93例,220餘名,是為“職官名例”第一。
戰國疆域犬牙交錯,大軍進退,一此一彼,所屬無定。墳典所載,史家所重,而懸疑甚多。《漢志》、《水經》、《春秋釋例·土地名》、皇清經解之《禹貢錐指》,地名研究矩范存焉,因考楚簡地名160餘例,是為“地名例”第二。
戰國時代“言語異聲,文字異形”,而文字音聲之異,於器物之稱名尤甚。故王先謙曰:“文字之興,聲先而義後,動植之名,字多純聲,此名無可釋者也。”楚簡遣策詳列隨葬器物,具有文字學與古器物學研究的雙重價值,由實物而知文字之音義,因文字而知古器之稱名,為名物互證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資料。因釋車馬器、兵器、金器、陶器、樂器、漆木器、竹器、服飾、飲食等類器物名254例,是為“器物名例”第三。
楚簡卜筮祭祀詳細記載占卜祭祀的全過程,以及各類神名、占卜工具名、祭祀禮儀名、犧牲供品名,是楚簡的一項重要內容。古人認為祭祀神靈是禮之所在,禮在產生的初始,就已具有備犧牲、陳舞樂、敬鬼神的意義。“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因釋天神地祇人鬼、卜筮、解除祭祀、犧牲供品計108例,是為“卜筮祭祀例”第四。
復原古代歷譜是史學、考古學極為重視的課題。楚人紀年方式有三,其一以序數紀年,其二為歲星紀年,其三為大事紀年。研究的重點在大事紀年究竟為何年,而某大事紀年中朔日的推定是關鍵。楚人紀月有“(荊)”、“(夏)”等月名,可與夏曆相參照。另有楚帛書所記十二物候歷月名,為農事所用。輯得大事紀年計35例,可考者計十例,待考者25例;考訂“許之歲”九月的朔日為“丁酉”;考訂“王徙於鄩郢之歲”為楚肅王四年(前377年);對物候歷月名逐一作解說。是為“紀年與月名例”第五。
楚卜筮祭禱簡所記楚人祀譜有“三楚先”、“楚先”、“荊王”之稱,這些用語對於研究楚先祖、先公、先王祀譜具有重要意義。“三楚先”作為楚人先祖祀譜的代稱,特指“老童、祝融、穴酓”,其中“老童”為楚人之始祖母;“楚先”特指“老童、祝融、鬻酓(熊)”;“荊王”所指為楚人祀譜中的先公譜系;“荊王”以下,楚人稱歷代先王為“某王”或“某某王”。 是為“楚簡‘三楚先’、‘楚先’、‘荊王’以及相關祀禮”第六。
楚公族祭祀祖先,首列先王,次以家族分枝之所從出。因釋先王、坪夜君成家族祀譜、(悼)固家族祀譜、卲家族祀譜,以及列入祀譜之“夫人”、“親母”之例,是為“先王及家族祀譜例”第七。
楚簡所記人名超過1600,僅包山簡就達1100以上,是研究先秦人名姓氏制度的第一手資料。茲據楚簡考訂楚 氏、氏、酓相氏、酓鹿氏、觀氏、喜氏、倀氏、氏、氏等來源,或有補於姓名學研究,是為“楚公族姓氏例”第八。
楚簡所記連綿字的多種寫法,有相當一部分不見於典籍。連綿字的最大特點是不能分拆作釋,然古今皆有不明此例而誤釋誤讀者。如帛書《五行》“匿匿”,論者或於前一“匿”字後斷句,或讀“匿匿”為“匿慝”,都有問題,可見聯綿字的釋讀也是值得重視的。因考釋聯綿字70餘例,是為“連綿字例”第九。
中國古代文字一字或有歧讀,如“墉”有庸、郭二讀,“屮”有艹、屮(讀若徹)二讀,此《說文》已載有數十例。歧讀字雖然只是秦統一文字之前的特殊現象,但在具體文例中,往往因為某一字存在歧讀,造成釋讀之困惑。因對古文字歧讀作理論探討,歸類分析。論及“義同歧讀”3例、“義近歧讀”3例、“義異歧讀”5例、“形聲字聲符歧讀”2例,對“文字異形與個別歧讀現象”分三方面作說明。是為“古文字歧讀釋例”第十。
簡帛書寫體例屬於內在的形式制度問題,在這方面學者論及漢簡者多,而述及戰國簡帛者相對薄弱。因就戰國簡帛標點符號、篇題、分欄、削改等援例條辨之。是為“簡帛書寫例”第十一。
郭店簡《老子》公布之初,有學者發表看法,認為郭店簡“文字有許多基本的錯誤,說明抄手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此後又進一步提出竹書“錯別字”的問題,且將竹書中的“錯別字”開闢為一個新的研究領域,說:“當時抄書的人不時寫錯別字。”這一說法對竹書的準確程度作了過低估計,致使將竹書中相當一部分原本正確的字考成了“錯別字”。對此現象是保持沉默,還是本著求真求實的精神提出學術批評?我個人選擇了後者。本課題舉出學者考證出的竹書訛誤或“錯別字”計22則,26例,這些例子基本上都是以不誤以為誤的考證,此類考證既不可信,可見由此斷言竹書抄寫者水平很低是缺乏根據的。在辨誤的同時,對竹書《老子》“大小之多”、《容成氏》“ 人”等提出新的解釋,說明竹書中的此類文例是可以讀通的,不能認為有誤。是為“將簡帛不誤之字釋為‘錯別字’例”第十二。
依出土時間的先後為序,簡要介紹楚系簡帛的出土時間、墓葬、主要內容、價值、研究概況、年代、著錄,是為附錄。
四
本書部分內容闕如。除“通假”例篇幅太大,將另外成編以外,還缺政治用語例、經濟用語例、軍事用語例、司法用語例、思想用語例、禮俗用語例、文學藝術用語例等。部分例(如司法用語、思想用語、禮俗用語)雖然已有成稿,但較本課題的其他章節為薄弱,委實說,知識有欠缺,經慎重考慮,不納入最終成果。凡此已在項目中期檢查中作為重要變更事項向有關部門作過說明。
本書主要以《春秋釋例》為參照,多數章節屬於傳統的釋例門類,而連綿字例、古文字歧讀釋例、簡帛書寫例等章節則是依據楚簡帛釋讀的具體情況設定的。將簡帛不誤之字釋為“錯別字”例是針對目前學術界研究簡帛出現的問題提出的,目的在於總結經驗教訓。楚簡帛研究終究要從認字釋讀階段走向分類綜合研究階段,本課題在這方面進行得很艱難,但希望能邁出探索性的一步。
我做學生時沒有受過古文字的專門訓練,只好邊乾邊學。寫了文章,向專家求教。曾先後得到劉釗教授、李家浩教授、施謝捷教授的書面教言,得到黃盛璋教授、裘錫圭教授、吳振武教授、林澐教授在他們的文章中或學術會議的發言中對我的批評,得到饒宗頤教授、李學勤教授的獎掖或幫助。也曾讀到多位學者針對我的論著提出的不同意見,曾恭讀多位不知名學者的審稿意見,受益良多。杜甫云:“別裁偽體親風雅,轉益多師是汝師。”請允許我藉詩聖名言表達我的感激之情。
五
本書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學習二重證據法,並努力付諸實踐。
最近讀到陳淳教授《疑古、考古與古史重建》(《文史哲》2006年6期)一文,說: “對於提出‘超越疑古,走出迷茫’、強調‘二重證據法’重建古史的學者而言,它們的思維和研究方法仍停留在20世紀初的水平。”又說:中國考古學的研究狀況“已經遠遠滯後於國際水準”。陳淳先生在文章中還表示了對學術傳統的鄙視與否定(參《文史哲》2006年6期,第22頁)。筆者有所不明,願質疑於次。
就新中國的考古學而言,報告、論著難以數計,成就舉世公認,倘若在方法上還停留在上一世紀二十年代的水平,舊中國、新中國與二重證據法有關的考古學方法全給否定了,這是難以解釋的。我們不妨說,學者運用二重證據法進行考古學與史學的綜合研究,不僅在其初始是正確的,即令在今天仍然是行之有效的,這恰好證明了二重證據法是具有生命力的,是一種能夠與時俱進,能夠不斷得到豐富完善,不斷得到新的闡發的方法。二重證據法在王國維的時代開出一輪絢麗的花朵,結出一批為世所矚目的碩果;這以後,經幾輩學人的努力,二重證據法已經成長為學林中的大樹,年年開花,年年結果。今天的“二重證據法”仍處於旺盛的生長期,以“停留”的眼光看待二重證據法,只知深愛自己的學術園地,看不到學術界的萬紫千紅,是有失於偏頗的。二重證據法不是唯一的方法,中國的考古學在方法上也不是停留在原來的水平,而是在不斷進步。西方有些國家因為缺乏史書記載,只好在考古上著眼於遺存本身,這是他們的長處。中外在考古學方法上的差異,是由不同的歷史文化背景、不同的考古工作實際所決定的。外國學者並沒有作出中國考古學方法比他們落後之類的判斷,此二者之間不能像百米短跑一般劃分先後。客觀的評價,中外考古學在方法上各有千秋,應該互相學習,互相借鑑,沒有必要簡單地貼上先進與落後的標籤。如果一定要否定中國考古學的方法,一定要否定二重證據法,是否需要有相應的研究成就,證明其方法為先進,才可以下結論?
中國的考古、古史、出土文獻,不僅中國學者在做,外國學者也在做。許多外國學者對中國的考古、古史、出土文獻都很熟悉,作出了許多令人敬佩的貢獻。但我們也許可以說,王國維的古史研究至今沒有人能超越,李學勤在甲骨文、金文、出土簡帛方面的研究成就,今天能與之差可比肩者,屈指可數,這難道不是國際水準?筆者無意抬高中國學者,因為中國學者占有地利,除了上個世紀初出土的樓蘭、尼雅、敦煌簡牘以及上個世紀40年代出土的楚帛書以外,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中國學者還占有先機(請注意,在舊中國,中國學者屢屢痛失先機,至今還有數量可觀的資料流失海外,不予公布;當初個別外國學者在中國境內掠奪式的野蠻發掘,無方法可言,也在考古學的範圍之內。以上的話只是為了分析問題,請國外同行諒解)。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李學勤的“走出疑古時代”,都是在他們堅實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倘若不能撼動他們從事研究的基礎工作,空談缺乏實際研究成果作支撐的方法,是無能為力的。筆者之所以提出以上質疑,還有一個原因,近年學生受到這方面的影響,也喜歡寫考古學方法的文章,本科生、研究生都有。談方法,批評中國同行,津津樂道,讓他們讀典籍,則坐不住,是誰之過歟?
我不反對借鑑外國的方法,但如同中國建設社會主義,是走中國式的社會主義之路,倘若一定要按照當初從外國引進的設計來匡正中國現在的社會主義,則膠柱鼓瑟,不堪構想。考古學方法的進步,也必然是這樣。如果一定要裝上高鼻子,染成黃頭髮,外國人根本就不屑於看你,因為他是原裝的,你是模仿的。世界本來是多元化的統一,若否定傳統,否定中國人自己的學術之根,誰承認你?學術研究、文化研究是有個性,有風格,有繼承,有發展的;不象科學技術那樣具有通用性,具有淘汰性,甚至具有某種顛覆性。一個方正照排系統,淘汰了舊的排版印刷,幾乎顛覆了整整一個行業,有多少排字工人被迫改行!電腦的核心技術被外國壟斷,你想學,學不來,人家不給,這就是科學技術!學術的借鑑不是這樣,我們引進西方哲學,不因此而淘汰中國的諸子之學;引進國際圖書分類法,並不因此而淘汰四部分類法。古史重建借鑑外國的方法,也不會淘汰二重證據法。借鑑、學習的目的是為了創新,是為了使自己強大起來,不是為了拋棄自己的根本。鄙視中國的學術傳統,貶低中國學者採用的正確研究方法,是沒有必要的。
最後,請記住一個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凡例
凡錄原簡文字,獨立引文釋文從嚴,以便讀者作進一步研究; 述性引文釋文從寬,以便閱讀。
辭目儘量採用原簡用字。若原簡為通假字、異體字,必要時,亦用本字。
凡竹簡單行注釋本與考古發掘報告編號不同者,以採用報告編號為主。如九店簡的編號用《江陵九店東周墓》一書的竹簡編號。雲夢睡虎地秦簡《日書》用《雲夢睡虎地秦墓》一書的竹簡編號,這是因為《日書》有分欄,採用報告編號便於覆核原簡。又因為目前學術界引秦律均採用《睡虎地秦墓竹簡》一書的編號,茲從之,必要時附腳註說明。
凡引經史習見之典籍一般不出腳註,若引異文涉及考證者,則註明所據本及頁碼。
凡引簡文均附竹簡編號。名稱儘可能與原始著錄保持一致,若有所省略,則以不致引起歧義為原則。格式之例為:
1. 包山簡1,《包山楚簡》第1號簡。
2. 葛陵簡甲一3,《新蔡葛陵楚墓》甲區一組第3號簡。
3. 信陽簡2-01,《信陽楚墓》2組第1號簡。
4. 望山簡二1,《江陵望山沙冢楚墓》望山二號墓第1號簡。
5. 九店簡56-54,《江陵九店東周墓》五十六號墓第54號簡。
凡有篇名之竹書,稱引格式之例為:
1. 郭店簡《緇衣》1,《郭店楚墓竹簡》緇衣第1號簡。
2. 郭店簡《老子》甲1,《郭店楚墓竹簡》老子甲本第1號簡。
3. 上博藏二《容成氏》1,《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容成氏第1號簡。
4. 上博藏三《周易·艮》49,《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周易第49號簡。
之所以引竹書《周易》附上卦名,是為了便於讀者依六十四卦作檢索,《周易》研究者對傳本卦序都很熟悉。
作品影響
2013年10月,該書入選第四屆“三個一百”原創圖書出版工程人文社科類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