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楊陵區國土資源局工作職責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原區計畫經濟局的礦產資源管理職能。
(二)轉變的職能
1、將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修訂及評估工作,戰略性礦產勘查、地籍測繪等工作,交局屬事業單位承辦。
2、將土地、礦產資源基礎信息和資源利用情況,變化趨勢的動態數據收集、技術處理及預測分析等職能,交局屬事業單位承辦。
3、土地整理與復墾的設計實施,土地市場交易等事務性、技術性職能交局屬事業單位承辦。
4、將土地使用權價格評估職能交社會中介組織承辦。
(三)強化的職能
1、加強土地、礦產資源的規劃、保護和管理。
2、加強耕地、礦產資源的保護與合理利用。
3、加強國土資源資產管理,強化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
主要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規章;研究草擬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實施辦法和規範性檔案。
(二)編制和實施全區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土資源其他專項規劃、年度計畫。
(三)編制和實施全區礦產資源規劃;負責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全區礦產資源;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地下水動態監測工作。
(四)依法保護全區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調處權屬性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農田保護,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工作。
(六)實施土地資源和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土地登記發證工作。
(七)負責建設用地的申請受理、審查、報批工作;實施建設項目用地的統一征地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受理、審查、批准;編制和實施村鎮建設規劃。
(九)負責全區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政府收購的管理工作;實施鄉鎮村用地管理和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十)指導局屬事業單位和鄉(鎮)土地管理所的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程式
1、建設用地審核報批: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用地申請—擬訂方案—內部會審—呈報批覆—項目用地
2、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人提交材料—受理—審查—審核—審定—告知
3、國有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申請—填表—地籍調查—權屬審核—註冊登記—頒發土地證
4、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申請—提供資料—地籍調查及審核—辦理變更登記
5、土地抵押登記:申請—提供資料—調查審核—辦理土地抵押登記
6、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申請人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填寫查詢申請表—審核—提供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