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於1983年春從汨羅市一中調到
汨羅市
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次年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成績名列全省榜首。在多年的律師工作中,竭誠為當事人提供優質、有效的法律服務,辦理不少重大疑難案件,深受社會各界的好評,多次被評為優秀律師,並被評定為三級律師。
個人榮譽
1987年作為優秀中青年幹部,被汨羅市人大常委會破格任命為
汨羅市
人民法院副院長,先後分管過
刑事、
民事、經濟、行政等審判工作,4次受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獎勵,尤其是率先在全國成立第一個行政審判庭,受到
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