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1月出生,女,山東青島人。1983年華東政法學院畢業。1998年晉升副教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紅
- 出生時間:1959年11月
- 籍貫:山東青島
- 畢業院校:華東政法學院
人物經歷
1983年參加工作以來,主要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由於法律師資奇缺,本人承擔了全校的法律課程講授任務以及社會的普法工作,20多年來勤勤懇懇地工作在教學第一線,無怨無悔。與此同時,運用所學專業知識為社會提供法律幫助,取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由於本人在教學和社會實踐中取得的一點成績,曾為青島電視台《人物寫真》欄目專訪報導。
主要貢獻
社會兼職:1986年通過全國律師統考獲律師執照,利用所學專業知識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承辦了大量的民事、刑事及經濟案件,擔任多家企業法律顧問,有著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曾擔任青島大學東海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青島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青島市律師協會刑事辯護業務委員會副主任、四方區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副主任。現任青島市法學會理事、青島市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科研方面:
(一) 著作類
1、《擔保物權專論》(專著)2005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
2、《涉外經濟法教程》(合編)1988年海洋大學出版社出版 ;
3、《經濟契約法律制度》(合編)1987年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
4、《法學概論》(合編)1986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5、《青島大百科全書》(合編)1999年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出版。
(二)論文類
1、 《再論刑事案件精神賠償問題》政法論壇(法學核心期刊)2004年3期。
2、《談律師辯護制度的完善》1996年11月13日發表於“中國律師報”。
3、《我國陪審制度改革之思考》1998年山東法學第3期。
4、《對直接故意中“放任”的理解》1993年政法論叢1期。
5、《論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1996年山東法學第4期。
6、《論刑罰在肅貪治腐中的地位》1997年山東法學第4期。
7、《試論預備犯罪刑事責任基礎》1998年東方論壇第2期。
8、《掛靠企業法律問題探析》1996年法學第12期(法學核心期刊)。
9、《我國司法平衡制度之弊端》1998年山東法學第3期。
10、《刑事訴訟中證人作證難現狀之思考》當代教育2002年第5期。
11、《對直接故意特殊形態的探究》東方論壇2003年第5期。
12、《對抵押物轉讓的一點看法》中國教育導刊2004年11期。
13、《優先權的性質及立法》中國科學教育2004年2期。
14、《共同保證中保證責任的承擔》中國科學教育2005年1期。
15、《同一物上數個不同擔保物權的實現》三門峽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5年1期。
16、《對樓花按揭的一點認識》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5年2期。
17、《法定擔保物權競合的實現》當代教育論壇2005年4期。
18、《論我國物權法應承認流質契約》中國私法網2006年1月14日發布。
19、《談談可質押的股權範圍》2005年中國教育導刊第1期。
20、《死刑可否廢除》2003年1月12日青島財經日報。
獲獎記錄
2、1996年獲山東省青年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3、1998年獲青島市現代文化研究會優秀論文一等獎。
4、2004年獲青島大學科研優秀成果三等獎。
5、2004年獲青島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6、2005年獲青島大學科研優秀成果二等獎。
7、2005年獲青島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8、2006年獲青島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