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紅(青島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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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11月出生,女,山東青島人。1983年華東政法學院畢業。1998年晉升副教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紅
  • 出生時間:1959年11月
  • 籍貫:山東青島
  • 畢業院校:華東政法學院
人物經歷,主要貢獻,獲獎記錄,

人物經歷

1959年11月出生,女,山東青島人。1983年華東政法學院畢業。1998年晉升副教授。
1983年參加工作以來,主要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由於法律師資奇缺,本人承擔了全校的法律課程講授任務以及社會的普法工作,20多年來勤勤懇懇地工作在教學第一線,無怨無悔。與此同時,運用所學專業知識為社會提供法律幫助,取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由於本人在教學和社會實踐中取得的一點成績,曾為青島電視台《人物寫真》欄目專訪報導。

主要貢獻

教學方面:先後講授了法學概論、刑法、刑事訴訟法、刑法專題(研究生課程)、民法、涉外經濟法、擔保法、三資企業法律制度。法律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套用學科,所以教學中,注重理論聯繫實際,培養學生認識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所授課程深受學生的歡迎。曾先後獲得青島大學教學優秀獎和法學院教學優秀獎。
社會兼職:1986年通過全國律師統考獲律師執照,利用所學專業知識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承辦了大量的民事、刑事及經濟案件,擔任多家企業法律顧問,有著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曾擔任青島大學東海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青島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青島市律師協會刑事辯護業務委員會副主任、四方區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副主任。現任青島市法學會理事、青島市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科研方面:
(一) 著作類
1、《擔保物權專論》(專著)2005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
2、《涉外經濟法教程》(合編)1988年海洋大學出版社出版 ;
3、《經濟契約法律制度》(合編)1987年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
4、《法學概論》(合編)1986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5、《青島大百科全書》(合編)1999年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出版。
(二)論文類
1、 《再論刑事案件精神賠償問題》政法論壇(法學核心期刊)2004年3期。
2、《談律師辯護制度的完善》1996年11月13日發表於“中國律師報”。
3、《我國陪審制度改革之思考》1998年山東法學第3期。
4、《對直接故意中“放任”的理解》1993年政法論叢1期。
5、《論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1996年山東法學第4期。
6、《論刑罰在肅貪治腐中的地位》1997年山東法學第4期。
7、《試論預備犯罪刑事責任基礎》1998年東方論壇第2期。
8、《掛靠企業法律問題探析》1996年法學第12期(法學核心期刊)。
9、《我國司法平衡制度之弊端》1998年山東法學第3期。
10、《刑事訴訟中證人作證難現狀之思考》當代教育2002年第5期。
11、《對直接故意特殊形態的探究》東方論壇2003年第5期。
12、《對抵押物轉讓的一點看法》中國教育導刊2004年11期。
13、《優先權的性質及立法》中國科學教育2004年2期。
14、《共同保證中保證責任的承擔》中國科學教育2005年1期。
15、《同一物上數個不同擔保物權的實現》三門峽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5年1期。
16、《對樓花按揭的一點認識》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5年2期。
17、《法定擔保物權競合的實現》當代教育論壇2005年4期。
18、《論我國物權法應承認流質契約》中國私法網2006年1月14日發布。
19、《談談可質押的股權範圍》2005年中國教育導刊第1期。
20、《死刑可否廢除》2003年1月12日青島財經日報。

獲獎記錄

1、1997年獲青島大學科研優秀成果三等獎。
2、1996年獲山東省青年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3、1998年獲青島市現代文化研究會優秀論文一等獎。
4、2004年獲青島大學科研優秀成果三等獎。
5、2004年獲青島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6、2005年獲青島大學科研優秀成果二等獎。
7、2005年獲青島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8、2006年獲青島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其中《南韓概覽》獲市社科聯優秀成果一等獎,獲青島大學優秀著作二等獎。《經濟契約法律制度》一書獲青島市社科聯優秀成果一等獎。《論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一文獲山東省青年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青島大學科研優秀成果一等獎。《我國審判制度改革之思考》一文獲青島市現代文化研究會優秀論文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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