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治華
調查取證,回應,調查結果,
調查取證
府谷縣委組織部2007年12月的一則聘用通知稱,“經部長會議研究決定,聘用楊治華同志到府谷縣下鄉幹部管理辦公室工作”,並要求她“2007年12月20日前到新單位報到”。另一份同期發文的調動通知,內容與此基本相似。
舉報人提供的一份府谷縣“農工部2006年以來新納入人員情況”稿顯示,1985年5月出生的楊治華,2005年9月參加工作,2007年“因需照顧父母由米脂縣委農工委調入中共府谷縣委下鄉幹部管理辦公室工作”,身份是“財政供養人員”。
根據知情者提供的上述信息,致電米脂縣委農工委辦公室,接電話人員表示他從未聽說單位有楊治華這個人,米脂縣委農工委副部長高少光也表示“沒見過”。
既然“原單位”米脂縣委農工委查無此人,為什麼楊治華可以由米脂縣委農工委“調入”府谷縣?舉報者稱,楊治華為府谷縣原縣長助理楊忠之女。2007年,楊忠為女兒製作虛假工作履歷和學歷,疏通府谷縣委組織部,違規將楊治華“調入”府谷縣政府機關。
舉報者稱,楊治華“調入”明顯違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錄原則,時任府谷縣委組織部領導和時任縣長助理楊忠,涉嫌違規違紀。
回應
府谷縣委農工部確認,楊治華是該單位幹事。相關資料顯示,楊忠則已被免去縣長助理職務,現任該縣書法家協會主席。就舉報者的質疑,楊忠、楊治華父女未予回應。府谷縣委組織部部長王道山3月20日告訴南都記者,已安排人員就舉報事項進行調查,有結果後將及時公布。
調查結果
2015年3月24日,楊忠向南都記者主動承認當年違規操作,已經要求女兒主動向組織提出辭職。楊忠表示,安排女兒工作時,他具體的工作崗位是環衛所所長,當時縣裡為了“創衛”便給了他一個縣長助理的頭銜。楊忠稱,他違規安排女兒進入機關單位上班一事,早年前有陝西各級紀委進行過調查,辦案人員得知他特殊的家庭情況後,便沒有進行更進一步的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