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楊正見
- 所處時代:唐朝
- 出生地:眉州通義縣
- 性別:女
原文,譯文,
原文
《太平廣記》第一卷·卷六四·女仙九·楊正見傳
楊正見者,眉州通義縣民楊寵女也。幼兒聰悟仁憫,雅尚清虛。
既笄,父母娉同郡王生。王亦巨富,好賓客。 一旦,舅姑會親故,市魚,使正見為膾。賓客博戲於廳中,日昃(zè:太陽西斜)而盤食未備。正見憐魚之生,盆中戲弄之,竟不忍殺。
既晡(bū:傍晚)矣,舅姑促責食遲,正見懼,竄於鄰里,但行野徑中,已數十里,不覺疲倦。見夾道花木,異於人世。至一山舍,有女冠(女道士)在焉,具以其由白之。女冠曰:“子有憫人好生之心,可以教也。”因留止焉。
忽於汲泉之所,有一小兒,潔白可愛,才及年余,見人喜且笑。正見抱而撫憐之,以為常矣,由此汲水歸遲者數四。女冠疑怪而問之,正見以事白。女冠曰:“若復見,必抱兒徑來,吾欲一見耳。” 自是月余,正見汲泉,此兒復出,因抱之而歸。漸近家,兒已僵矣,視之猶如草樹之根,重數斤。女冠見而識之,乃茯苓也,命潔甑以蒸之。會山中糧盡,女冠出山求糧,給正見一日食、柴三小束,諭之曰:“甑中之物,但盡此三束柴,止火可也,勿輒視之。”女冠出山,期一夕而回。此夕大風雨,山水溢,道阻,十日不歸。
正見食盡飢甚,聞甑中物香,因竊食之,數日俱盡,女冠方歸。聞之嘆曰:“神仙固當有定分!向不遇雨水壞道,汝豈得盡食靈藥乎?吾師常雲:‘此山有人形茯苓,得食之者白日升天。’吾伺之二十年矣。汝今遇而食之,真得道者也。”自此正見容狀益異,光彩射人,常有眾仙降其室,與之論真宮仙府之事。
譯文
楊正見,是眉州通義縣百姓楊寵的女兒。她小時候就聰明穎悟,富有仁慈憐憫之心,崇尚清虛之道。
成年以後,父母把她嫁給了同郡的王生。王生家也是個巨富,喜好賓客。
有一天早晨,正見的公婆聚會親朋故友,買來了魚,叫正見做成魚膾。賓客在廳堂上賭博遊戲,太陽已經西斜了,菜還沒有做好。因為正見愛惜活魚,把它放在盆中撥弄著玩,一直不忍心殺它。 已經到快吃晚飯的時候了,公婆著急,就催促她快做,責備她做得太遲。正見害怕了,就逃到鄰居家,又從鄰居家裡逃到野外,只管在野外小道中一直走。已經走了幾十里了,不覺有些疲倦。這時看到路兩邊花草樹木,與人世間的不同。她就來到了山中一座房舍,有個女道士在裡邊,楊正見就把她逃出的原因告訴了女道士。女道士說:“你有憫人好生的善心,是可教之人。”就留下她讓她住在那裡。
那座山舍在蒲江縣主簿化的附近,她們的住處沒有水,女道士常常派正見到山澗中的泉眼去打水。女道士平時不吃飯,為了正見的緣故,有時出去到山外討要糧食,來供養正見,這樣過了幾年。正見恭順謹慎,勤快而守規矩,按弟子的禮節去做,不曾有虧禮節,也不曾懈怠。
有一天,正見打水時,忽然在打水的泉眼那個地方看見一個小孩,這小孩潔白可愛,剛到一歲多點,見到人又是喜又是笑。正見抱起他撫弄愛惜,時間久了,楊正見就習以為常。由於這個原因,正見打水回去晚了的時候已經不知多少次了。女道士覺得可疑奇怪,就問正見,正見就把遇到小孩的事稟告了女道士。女道士說:“你如果再見到,一定要抱那小孩徑直回來,我想要看一看。”
從這以後過了一個多月,正見到泉中打水時,那個小孩又出現了。她就把小孩抱起來往回走。快到家的時候,小孩已經僵死了,看看他很象樹的根,有幾斤重。女道士見到了就認出它,原來是個茯苓,就讓正見洗淨飯鍋去蒸它。這時,正趕上山裡的糧食吃光了,女道士就出山去討米,留給正見一天的食品和三小捆柴,教導她說:“飯鍋的那件東西,只要把三小捆柴燒盡,停下火就可以了,不要著急看它。”女道士出山,約定過一個晚上就回來。沒想到這天晚上颳大風下大雨,山水漫流,道路受阻,女道士十天也沒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