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新(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幹部)

楊新,女,漢族,1960年9月出生,江西南城人,大學學歷。1976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幹部、宜黃縣人民法院院長

2018年12月,經中共撫州市委批准,撫州市紀委監委決定,給予楊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新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西南城
  • 出生日期:1960年9月
  • 性別:女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3年8月至1991年8月,歷任崇仁縣人民法院書記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
1991年8月任崇仁縣人民法院副科級審判員、經濟庭庭長;
1994年4月任崇仁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2011年7月,任樂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2011年9月,任樂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7年8月,任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幹部。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14日,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幹部、宜黃縣人民法院原院長楊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撫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2月12日,據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訊息,日前,經中共撫州市委批准,撫州市紀委監委對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幹部楊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新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違規領取工傷傷殘賠償金;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宜黃縣法院審理陳某案件重罪輕判導致嚴重後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楊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執法犯法,充當黑社會“保護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撫州市委批准,撫州市紀委監委決定,給予楊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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