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敬華(四川省自貢市高新區管委會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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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敬華,男,漢族,1966年6月生,四川廣安人,在職大學學歷。1987年8月參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自貢市高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21年1月,楊敬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敬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廣安
  • 出生日期:1966年6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7年08月至1990年08月,任化工部炭黑工業研究設計所設計部技術員;
1990年08月至1995年04月,任化工部炭黑工業研究設計所設計部助理工程師;
1995年04月至2003年05月,任中橡集團炭黑工業研究設計院工程師;
2003年05月至2006年03月,任中橡集團炭黑工業研究設計院高級工程師;
2006年03月至2007年07月,任中橡集團炭黑工業研究設計院副總工程師、工程公司副總工程師;
2007年07月至2010年10月,任自貢市規劃和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0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自貢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5年12月至2021年01月,任自貢市高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7月13日,自貢市高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楊敬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1月,經自貢市委批准,自貢市紀委監委對自貢高新區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楊敬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違紀經查,楊敬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資金撥付審核過程中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在履職過程中玩忽職守,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楊敬華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玩忽職守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貢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貢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敬華開除黨籍處分;由自貢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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