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慕琦計畫(英文:The Young Plan)是指1946年由當時香港總督楊慕琦提出對於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方案,惟最終並沒有實現。
基本介紹
簡介,內容,各界反應,結果,
簡介
1945年,香港日治時期結束,香港被英國接管。香港重光半年以後,香港總督楊慕琦在1946年5月1日重新復任,結束了臨時軍法管治。由於在二戰結束前,倫敦當局承諾於戰後容許其殖民地擁有高度自治權以至獨立,工黨上台後,倫敦當局落實承諾。楊慕琦於同年8月28日大膽發表一份政治制度改革方案,希望“香港市民有更多責任去管理自己的事務”。同年,楊慕琦開始對方案向市民進行諮詢,並於同年10月正式推出建議書,史稱“楊慕琦計畫”。
楊慕琦主張政制改革的主因,主要是為爭取香港市民對英國殖民統治的支持。
內容
楊慕琦計畫當中建議香港應設立一個市議會,由30名議員組成,三分之二議員為民選,其餘三分一則屬委任。
構想中的市議會最初可負責管理消防、康樂場地、車輛牌照和市政局,到日後情況許可的話,更可以管理教育、社會福利和公共建設,甚至於公共事業。
根據方案,為配合市議會的設立,立法局內的官守議員議席會由原本的10席減至7席,非官守議席則增加一席至8席。在官守議席中,5人會是當然議員。而在非官守議席中,4人由非官方機構推舉,另由太平紳士中選一人,香港總商會中選一人,以及從新成立的市議會推選2人。總督仍會是立法局的主席,繼續享有投票權。
各界反應
表面上,“楊慕琦計畫”的方案雖然容易推行,但由於各界未能就市議會職能達成一致意見,以致方案遲遲未能落實。而即使華人可在方案取得利益,港府也沒法得到全體華人社會的贊同。到1947年5月,楊慕琦任滿離職,以61歲之齡退休返英,但其方案始終未能取得共識。加上由於當時香港人對政治並不熱衷,英國的殖民地部門內部意見分歧,故計畫並未得到廣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