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德華(廣西省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長)

楊德華(1903~1982.1),原名楊必升(或必聲)。興賓區蒙村鄉那村人。1903年10月生,壯族,廣西來賓縣人。1938年參加中國共產黨。先後在河南、湖北從事黨的秘密工作。1961年因病回桂林定居,1982年1月11日病逝於上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德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壯族
  • 出生地:廣西來賓縣
  • 職業:廣西省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長
人物生平,人物故事,

人物生平

1926年,中共黨員張膽到來賓講學,宣傳“耕者有其田”和“剷除私有剝削制”。青年的楊德華深受教育和影響,曾運籌建立“鄉村共產主義委員舍”。後考入黃埔軍校武漢分校。
1932年起在廣西師專任職3年間是該校有名的思想進步的軍訓大隊長。
1940年赴延安學習,先後在中央統戰部和中央軍委工作。
1946年國共談判時,隨中共代表團到重慶、南京、上海等地做各民主黨派和愛國人士的統戰工作。
1948年在滇桂黔邊區黨委任統戰部部長、政權部部長和解放軍滇桂黔縱隊政治部主任。
1948年夏,楊德華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滇桂黔邊區縱隊政治部主任,為配合解放大軍南下,解放滇桂黔三省做了大量工作。解放後,他先後任廣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省人民法院院長、省政法辦公室副主任等職。解放初期,他曾代表省人民政府到靖西、百色、龍州、南丹等地與陳漢光、張先輝、莫樹傑等國民黨軍政要人進行談判和平改編事宜。後來調往浙江、四川、雲南等省工作。
解放後,1950年10月至1955年2月,任廣西省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長。還曾任廣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廣西省財政廳廳長、省政法辦公室副主任等職。
1956年以後調浙江、四川、雲南等工作。

人物故事

1936年4月,楊德華在上海參加抗日救國會。次年1月初,赴西安拜會周恩來葉劍英等中共中央領導人。3月間奉命往上海、南京、武漢、廣州等地向救國會成員及進步人士傳達“西安事變”情況,並專程到梧州李濟深居所向李傳達;又和李一道赴香港蔡廷鍇居所告知蔡廷鍇。李致信中共中央(蔡附筆),交由楊德華送往西安。後經周恩來、葉劍英安排楊赴延安,將李、蔡親筆信呈交毛澤東主席。其時楊德華一一拜會了朱德、林伯渠、董必武等中共中央領導人。
“七七事變”後,楊德華隨李、蔡2人到上海、南寧從事抗日宣傳活動。8.13全面抗戰開始後,楊德華到徐州參加李宗仁第五戰區長官司令部的籌備工作,任司令部中校參謀,並與武漢八路軍辦事處保持聯繫,遞送情報。1938年5月,在楊德華代理五戰區參謀處長時,蔣介石嫡係為排除異已,企圖對他進行陷害,他及時撤離了五戰區司令部。就在這時,中共中央批准他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8年7月,楊德華掛五戰區上校參謀之銜出任河市省商城縣縣長。到任後,揭露前任縣長和縱隊司令(劣紳自封)兩霸的各種罪行,發動民眾對他們開展鬥爭。正準備將兩霸扣押懲辦治罪時,兩霸聞訊潛逃。
1939年初,楊德華調任湖北省英山縣縣長,協調新四軍江北部隊與英山縣地方武裝和廣西軍隊聯合作戰,粉碎敵偽數萬人的3次大掃蕩,俘日偽軍400多人。李宗仁為此傳令嘉獎,投予英山縣為五戰區“抗日模範縣”稱號。楊德華在英山縣召開人民代表大會,制訂“十大政綱”,廢除保甲制度,實行民主改革和“二五減租”;清除貪官污吏,處決漢奸、土匪等。任職商城、英山縣期間,楊廉潔奉公,以身作則,帶頭將自己的月薪從240元毫洋減至10元。在他的帶動下,全縣每月節支2萬元用於抗日事業、深得民眾好評,被譽為“楊青天”。因常穿草鞋下鄉檢查,民眾稱他“草鞋縣長”;1940年初,當他調離英山時,民眾自動集隊送行數十里,很多人以淚惜別。 楊德華調離英山縣後,到安徽省立煌縣皖乾班任上校軍事科長。1個月後,調到河南省潢川、羅山任第五戰區抗日游擊隊第三縱隊副司令員兼參謀長,併兼任政治部主任。此時,桂系密電逮捕中共黨員,楊德華身為縱隊副司令,挺身而出,掩護中共黨員脫險。
1941年底,楊德華到延安中共中央統戰部工作,所寫白區統戰工作總結報告受到了毛澤東主席的肯定。此後,他先後進入延安馬列學院、軍事幹部學習班、中共中央高級黨校學習,參加延安整風運動。1945年,楊德華參加中共代表團,跟隨毛澤東主席參加國共重慶談判。國共 談判破裂後,到香港中共華南分局工作。期間7次陪中共華南局負責人與李濟深、蔡廷鍇進行會談,並參加中共華南局協助國民黨革命委員會舉辦3期游擊隊訓練班,培訓兩廣游擊隊骨幹。楊負責講授游擊隊戰略戰術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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