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強(原國家旅遊局駐倫敦等地旅遊辦事處主任)

楊強,原國家旅遊局駐倫敦等地旅遊辦事處主任。

人物事件,審判結果,

人物事件

原國家旅遊局駐倫敦等地旅遊辦事處主任楊強,用公款給妻兒買機票、名牌包等,金額總計9萬餘元。楊辯稱妻子是辦事處臨時職工,機票是合理報銷,買包是工作需要。按照規定,駐外辦不得聘請家屬任職。

審判結果

2015年4月9日,二中院一審以犯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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