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靜,男,1951年10月21日出生於安徽省和縣,漢族,大學本科文化。曾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巡視員(正廳級),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安徽省地礦局副局長,安徽省地礦局政治部主任。
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於2013年7月19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同年8月16日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由合肥市公安局執行。
2014年11月4日,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判處楊先靜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先靜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安徽省和縣
- 出生日期:1951年10月21日
違紀調查,無期徒刑,
違紀調查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2014年5月19日電,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經查,楊先靜在擔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巡視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或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不正當履行職責,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楊先靜的上述行為已經嚴重違紀違法,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先靜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無期徒刑
安徽省國土廳原正廳級巡視員楊先靜,利用分管全省礦產資源礦政管理的職務之便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損失18.9億元人民幣,並收受賄賂1600多萬元。11月4日,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楊先靜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