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健強
- 國籍:中國
- 民族:白族
- 出生地:雲南省雲龍
- 出生日期:1948年10月
- 主要成就:政協委員
人物簡介,人物年表,研究課題,
人物簡介
楊健強,男,白族,1948年10月生,雲南省雲龍人。197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畢業於吉林大學物理系,博士研究生學歷(2001年獲清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71年參加工作後,分別在雲南省雲龍縣、大理州農機廠、大理州經委工作;
人物年表
1948年10月生,雲南雲龍人。
197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7年畢業於吉林大學物理系,博士研究生學歷(2001年獲清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1971年參加工作後,分別在雲南省雲龍縣、大理州農機廠、大理州經委工作;
1981年任雲南省大理州農機廠黨委書記;
1983年任雲南省大理州委副書記;
1984年先後兼任大理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
1986年先後任雲南省計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黨組書記;1988年任雲南省計委主任、黨組書記;
1993年任雲南省副省長;
1994年任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
2003年至今任國家民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8年3月任11屆全國政協常委。
研究課題
推進興邊富民行動促民族地區穩定和諧
楊健強指出,黨中央和國務院對少數民族,特別是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高度重視。在2005年召開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的時候,中央下發了相關決定,國務院也頒布了《國務院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若干規定》。這些決定和檔案都為民族地區的發展制定了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優惠政策,這些政策促進了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除了制定政策、法規外,國家還制定了一系列的專項規劃,包括剛剛頒布的《西部大開發“十一五”規劃》、《少數民族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興邊富民“十一五”規劃》。
楊健強說,關於委員們提到的要建立民族地區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發展民族牧業、保證民族特需品的生產、加強散雜居民族工作、加大財政轉移支付支持民族地區公共服務均等化等問題,在中央的決定、國務院的若干規定當中都有明確的政策和措施。“我們的共同任務是,一方面要把中央制定的法律法規和現有的各項政策落實好,同時在落實過程中,還會有新情況、新問題出現,大家要共同研究、共同解決。”楊健強強調。
楊健強說,關於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問題,現已做了規劃,計畫通過五年的努力,使分布在10個省,640個行政村,涉及63萬人的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村,達到“兩個基本”,即基本解決現有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基本達到當地中等或以上的水平。目前,規劃正在實施中,人口較少民族的聚居地已發生很大變化,要繼續幫助人口較少民族地區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發展生產力,發展教育、文化、衛生事業,提高人口素質。
針對委員提出的加強人口較少民族的傳統文化保護和建立民族博物館問題。楊健強說,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現正在研究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發展以後,怎樣保護和弘揚少數民族傳統文化。
楊健強指出,關於邊境地區民眾的基本生活問題,國家民委正在跟有關部委商量,爭取在邊境地區,特別是邊境地區的貧困農村推行社會保障制度,在25個邊境縣,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普及開。
楊健強最後說,加快邊境地區的發展,推進興邊富民的行動,不僅僅是經濟問題,這對加強民族團結、鞏固邊防、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都有非常重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