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襲警案

楊佳襲警案

楊佳襲警案是在2008年7月1日發生於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內,導致六名警察死亡、四名警察和一名保全人員受傷的重大襲警刑事案件。楊佳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於2008年11月26日上午在上海被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事件經過,判決結果,

事件經過

2008年7月7日
上海警方披露閘北襲警案詳細經過
2008年7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針對震驚上海灘的“閘北襲警案”召開首次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權威的偵查結果。2008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楊佳攜帶作案工具至閘北區政法辦公大樓,實施故意殺人犯罪行為,致6名公安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全員受傷。作案起因是楊佳曾騎無證腳踏車遭受警察盤問。
上海市公安局就“閘北襲警案”答記者問(全文)
2008年7月10日
上海襲警案偵查終結 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上海警方2008年7月10日宣布,經過9天的深入偵查和廣泛調查取證,上海襲警案已偵查終結並移送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詳細]
2008年07月29日
楊佳襲警案29日庭審因故取消 律師質疑辦案程式
原定於7月29日下午開庭的楊佳襲警案並未如期進行,開庭時間可能推遲至奧運會之後。 [詳細]
2008年08月26日
上海襲警案在滬開庭 嫌犯辯護律師遭同行質疑
此案原定於7月29日開庭,由於當時奧運會臨近,上海政法高層遂將審理延期到奧運會後。上海政法系統多個訊息源向記者證實,因該案社會影響巨大,上海政法高層對此案開庭時間、旁聽人員等都作了“周密安排”。上海法院網並未就今日的庭審作公告,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網站上亦無開庭的訊息披露。據法院內部人士透露,開庭公告是在法院門前的電子螢幕上顯示的。 [詳細]
2008年09月01日
上海襲警案:楊佳因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死刑
楊佳襲警案作出一審判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佳死刑。 [詳細]
2008年09月12日
楊佳不服判決提出抗訴 “上海襲警案”二審立案
“上海襲警案”被告人楊佳不服一審判決提出抗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08年9月12日已立案受理。 [詳細]
2008年10月13日
楊佳襲警案在滬二審開庭 控辯雙方法庭“拉鋸”
舉國震驚的“楊佳襲警案”13日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庭審從上午九點三十分開始,除去中午休庭一個半小時以及下午四點休庭五分鐘,案件審理一直持續到晚間六點半前後。有一百三十餘人參加今天的旁聽,其中包括三十家境內媒體和三家境外媒體的記者。無論法庭調查階段,還是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爭辯都很激烈,均竭力向法庭闡述觀點,楊佳亦作申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 [詳細]
2008年10月20日
“楊佳襲警案”二審駁回抗訴 維持原判
“楊佳襲警案”20日上午9點30分在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繼續二審,審判仍採取公開方式。法庭宣布,案件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上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核准。此前,楊佳以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詳細]
上海市高院公布“楊佳襲警案”刑事裁定書(全文)
2008年11月21日
最高法院核准上海襲警案主犯楊佳死刑 7日內執行
25日晚7點,上海襲警案被告人楊佳的母親王靜梅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11月21日簽發的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核准了上海市高院維持楊佳死刑的二審判決。據悉,死刑判決將在7日內執行完畢。前天,楊母王靜梅亦曾獲準赴滬與楊佳見面。 [詳細]

判決結果

2008年11月26日
襲警殺人案罪犯楊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襲警殺人案罪犯楊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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