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曉原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1964年9月
- 出生日期:江西省吉安市
- 職業:北京市旗鑒律師事務所律師
- 性別:男
個人經歷,觀點,
個人經歷
在楊佳案之前,劉曉原律師在媒體報導中並不顯眼,2007年,他曾因新浪博文被刪一事狀告搜狐,略激起微瀾。讓劉曉原律師2008年走入大眾視野的,是楊佳案發之後對此案“法律真相”鍥而不捨的追問。 7月1日楊佳襲警案發,7月6日劉曉原律師開始以部落格的方式介入此案。隨後五個月,劉曉原的一百四十篇談楊佳案博文,都以案件疑點為軸線,逐文作答。他質疑得最多的,在於此案審判過程當中程式上的問題,他堅信只有程式正義才能保證實體的正義。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不少媒體患上了“失語症”,劉曉原律師的部落格成了訊息發布平台,特別是他率先公布了楊佳母親王靜梅的“失蹤”真相,後來,他幾乎成了媒體了解王靜梅動態的唯一訊息來源。劉曉原律師在公眾眼中表現出來執著姿態,他開博三年來,以真名註冊的部落格數量達二十多個,寫作博文八百多篇,自稱中國律師界部落格“狂人”。2008年,進入劉曉原律師博文的社會焦點事件就有:南方雪災、汶川地震、甕安事件、孟連事件、山西潰壩、有毒奶粉、隴南事件,當然還有楊襲警案。
觀點
劉曉原律師認為:公民對一個公共事件或者重大案件發表看法、觀點和意見,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個監督權。因為公民有權對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這也是行使言論自由權的表現。劉曉原律師2008年的表現,無愧於他所獲得的“2008最佳中文部落格”獎項,更是在身體力行踐行他的理念:用部落格行使公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