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禮明

(一)基本情況
章禮明,男,1965年11月出生,安徽廬江縣人,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通訊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廣州大學法學院,510006。
(二)職業經歷
1986年7月至1995年8月,安徽省白湖人民檢察院從事司法工作。1998年7月至今,廣州大學法學(系)院從事教學工作,承擔《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等課程教學任務。其間,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掛職任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現兼任廣東省人大司法監督諮詢專家、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等。
(三)教育背景
2002年9月—2006年7月, 西南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
1995年9月—1998年7月, 華東政法學院,碩士研究生。
1984年9月—1986年7月, 安徽省司法學校,法律專科。
(四)科研成果
研究領域包括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和司法制度。已出版著作1部:《論刑事鑑定權》,中國檢察出版社2008年4月版;教材1部:《刑事訴訟法教學案例》,廈門大學出版社2014年2月版;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鑑定證據的程式規制問題研究》(10BFX056);發表論文若干篇,代表作有:
1、《義大利的“技術顧問”制度及其對我國啟示》,載《中國司法鑑定》2017年第1期;
2、《評“專家輔助人”制度的訴訟功能》,載《河北法學》2014年第3期;
3、《檢察機關不宜作為環境公益訴訟的原告》,載《法學》2011年第6期;
4、《日本起訴書一本主義的利與弊》,載《環球法律評論》2009年第4期;
5、《“楊佳襲警案”的程式公正問題透視》,載《法學》2009年第1期;
6、《法律多元主義視野下的“雙規”》,載《中國法學》2008年度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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