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區醫化行業(園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為紮實推進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切實落實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於醫化行業(園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有關部署,加快推進我區醫藥化工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台州市整改工作協調小組《關於印發〈台州市醫化行業(園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57號)檔案,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椒江區醫化行業(園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 制定依據:《關於印發〈台州市醫化行業(園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新發展理念,走實走深“三立三進三突圍”新時代發展路徑,根據市委常委會和全市醫化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大會精神,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進一步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產業結構,全面提高園區內醫化行業裝備和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醫化園區環境治理和監管能力,促進醫化行業(園區)轉型升級,努力打造醫化園區環境治理“示範樣板”。
二、工作目標
近期目標:2021年底前,切斷廢水偷排漏排途徑,實現醫化行業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醫化園區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得到有效管控,突出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基本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警示案例醫化問題整改。
遠期目標:區域布局和產業結構明顯最佳化,技術裝備和污染防治水平大幅提升,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固廢零排放(綜合利用處置率100%)、廢水零直排、空氣無惡臭(環境空氣品質達標),區域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努力實現醫化行業高質量發展。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摸底階段(2020 年 9 月 25 日—2020 年 10 月 31 日)。制定轄區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主體,開展全區域、全方位大排查。
(二)整治驗收階段(2020 年 11 月 1 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根據排查形成的問題清單,編制醫化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和時間表,於 2021年10月31日前經專家評審後報椒江區醫化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實施。按照方案集中治理,分類規範。整治結果經專項驗收、代表測評、公示公告後報椒江區醫化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三)最佳化提升階段(2021 年 1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析、評估總結前階段整治工作成效、經驗和不足,探索建立符合椒江實際的醫化行業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四、工作任務
(一)突出問題大整治
1.排查環境隱患。緊扣警示案例醫化問題,2020年底前,深度排查和評估園區內所有醫化企業,重點完成暗管、地下管(池)滲漏、固廢填埋(傾倒)、超標排放、非法項目的全面排查,梳理存在的各類生態環境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做到全覆蓋。(責任單位:環保污染整治組)
2.開展清污斷源。按照“關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園一批、規範提升一批”的原則,對不達標的企業限期整改或依法停產,對不具備整改條件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關閉。企業整治過程中推行企業整改綠黃紅環保碼管理,促進企業主動發現問題和整改問題。全面整治園區污水管網和雨水管網,全面整治(或防控)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大氣污染,全面升級醫化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全面提升園區環境面貌。整治過程中要及時做好對園區地表水、地下水、空氣等環境質量現狀的監測,確保整治工作有效有據。(責任單位:環保污染整治組、園區環境整治組)
3.管控污染風險。所有醫化企業須按照相關要求,分析企業存在的環境風險點位,評估企業現有的環境應急設施和物資,編制科學合理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配備充足的應急設施和物資,設定規模合適的事故應急池,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強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受污染地塊應按照規定及時組織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環境影響和損害評估,根據調查評估結果實施風險管控。(責任單位:環保污染整治組)
4.修復生態環境。調查評估醫化園區內河道、地下水污染情況,管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規範處理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修復園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園區記憶體量垃圾,改善園區環境衛生,確保園區清潔、綠色、美觀。(責任單位:環保污染整治組、園區環境整治組)
(二)產業布局大最佳化
1.最佳化產業布局。最佳化現有醫化園區發展定位。外沙醫化區塊以製劑成品藥和精烘包原料藥為主,提升工藝和裝備,提高原料藥生產水平,建設總部管理中心、銷售中心、研發中心和製劑成藥加工基地;岩頭區塊加大力度調整產品結構,加快速度淘汰污染嚴重項目,逐步最佳化前、中端反應的生產工藝;加快搬遷園區外的醫化企業,逐步向環境基礎設施完善的工業園區集聚。(責任單位:產業裝備提升組)
2.嚴格環境準入。從安全、環保、技術、投資和用地等方面嚴格準入門檻,高標準發展市場前景好、工藝技術水平高、安全環保規範、產業帶動力強的醫化項目。加強項目環評審批和排污許可證的批後監管。在醫化行業整治銷號前從嚴控制除環境治理、安全生產和高技術項目外的其它項目審批。(責任單位:環保污染整治組)
3.淘汰落後產能。強化負面清單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後工藝的要求,對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錄的產品、技術、工藝和裝備嚴格予以淘汰。企業承諾退出的項目,限期退出到位。(責任單位:產業裝備提升組)
(三)裝備設施大提升
1.生產裝備智慧型智控。各醫化企業按照工業4.0的理念,系統設計生產車間工藝和布局,選用集成度和自動化水平高的工藝技術裝備,加快改造升級,推進生產控制自動化、工藝流程密閉化、物料輸送管道化、廠區布局功能化、車間設計系統化、廠房設施一體化,通過數字賦能最大限度減少“三廢”排放。(責任單位:產業裝備提升組)
2.物流體系可視可控。推行液體物料管道化、生產裝備密閉化、物料投送自動化,實現自來水管架空、物料管線架空、污水管線架空、廢氣管線架空,開展物料貯存、廢水收集地面式或池中罐改造,落實生產車間、物料儲罐、雨水溝等區域防腐防滲要求,打造可視化的物流體系。(責任單位:產業裝備提升組)
3.生產車間更新換代。開展醫化企業生產車間分類整治,組織生產車間核查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實施老舊廠房推倒重建,實現以新代老。改建、新建和推倒重建的生產車間應採用垂直流或密閉化設計。(責任單位:產業裝備提升組)
4.基礎設施強鏈補短。按照“應截盡截、應納盡納”的要求,系統治理廢水、固廢等,建設“污水零直排區”。加快推進污水收集處理、固廢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全覆蓋,確保滿足污染物收集處置利用需求。要求企業建設與自身污染物處理能力相匹配的預處理設施及末端處理裝置。(責任單位:環保污染整治組、園區環境整治組)
(四)監管能力大提高
1.強化監管隊伍。加強環境監管和執法隊伍建設,配強人員和裝備。設立獨立的環境監管機構,明確醫化園區管理機構的綜合監管責任,組建監管隊伍,配齊執法裝備。(責任單位:綜合協調組)
2.建設智慧平台。建設醫化園區空氣和水質自動站、高空瞭望等設施,建成集污染源監測、環境質量監測、污染防治過程視頻監控為一體的監測監控體系,並接入園區信息管理平台和市智慧環境監管平台,實現對廢水、廢氣、土壤及地下水的全要素、全方位、全過程監管。要求企業建設廢水、廢氣、固體廢物處理運行監控平台,建設生產和污染防治全過程監控,並與園區管理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數據對接。(責任單位:綜合協調組)
3.提升能力水平。加快構建“格線員+網際網路+環境監管”機制,依託台州市“城市大腦”基礎能力,通過智慧環保、源頭監管、過程監控、線上監測等方式,採用衛星遙感、大氣走航、無人機、無人船等先進手段,建立園區三維立體式智慧巡查制度,推進園區智慧環保管理一體化,快速排查、精準溯源,形成環保監管閉環。(責任單位:綜合協調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區委書記、區長為組長,相關區領導為副組長的椒江區醫化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附屬檔案1)。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環保污染整治組、產業裝備提升組和園區環境整治組等四個專題工作小組。組織專班,實體運作,統籌落實醫化行業(園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地方主責、企業主體”的原則,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推動醫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二)增加資金投入。財政部門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專款撥付,全力保障醫化行業(園區)環境綜合整治、監管能力提升、基礎設施建設等。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用於獎勵企業推進轉型升級、清潔生產等綠色發展。要求企業增加環保投入,加快裝備升級、工藝提升及核心技術研發。協調金融機構建立綠色信貸機制,支持企業轉型升級。
(三)加大執法力度。梳理涉及醫化行業(園區)偷排漏排的信訪件,重點開展醫化園區偷排漏排整治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開展“交叉巡查”“零點行動”“飛行斬污”活動,精準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依法處置非法侵占河道及堤防管理範圍等行為。
(四)嚴格督查考核。將醫化行業(園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列入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區委督查室要通過調研、檢查等方式,對綜合整治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約談、掛牌督辦組織領導不力、整治提升工作進展緩慢的部門;表揚整治工作有力和成效明顯部門;對發現、查辦重大環境違法案件,以及在防止、消除重大環境事件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記功獎勵。將醫化企業污染整治工作與項目審批、總量安排、信用評價等方面掛鈎,停產整治環保整改不到位的企業,暫停審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務企業的醫化類建設項目,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五)發動廣泛宣傳。聯繫區內新聞網路媒體,廣泛宣傳醫化行業(園區)環境綜合整治專項工作。既樹立正面典型,也曝光反面案例。人大政協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助推醫化行業(園區)環境綜合整治。保持公眾參與渠道暢通,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舉報重大風險隱患和企業違法行為,營造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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