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區民政局

椒江區民政局是椒江區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擔負著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區建設、社會組織管理、自然災害救助、雙擁優撫安置和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民政工作任務日益繁重,尤其是黨的十六大以後,民政局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民政部門的精心指導下,經過全體民政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民政事業蓬勃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椒江區民政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所在地:椒江區
  • 職責:組織全區救災工作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工作制度,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一、機構設定及人員總量
椒江民政椒江民政
局下設辦公室(法制科)、社會福利和救災救濟科、行政審批科、社事基政民間組織管理科、優撫安置科、老齡工辦(對外掛牌)等六個科室,實際在崗37人(其中契約工9人)。下轄救助站(市區合辦)、地名辦、慈善總會辦公室、婚登處、雙擁辦、軍休所、烈士陵園管理處、一江山島登入戰紀念館、社會福利院、移風易俗辦公室、殯管所、募捐辦、福利工辦、移民辦等14個事業單位,其中副科級事業單位1個,自收自支單位2個,實際在崗84人(其中契約工54人)。
二、黨群團組織
①設民政局黨組,為最高決策機構;
②設民政局黨總支委員會,下設機關一支部、機關二支部、干休所支部、離退休老幹部等4個支部,黨員總數80人;
③設民政局工會、會員總數62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研究起草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制訂全區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二)組織全區救災工作,調查、核查上報災情;發放救災款物,接收、分配救災捐贈,檢查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
(三)管理全區社會救濟工作,負責制訂農村五保戶供養和社會困難戶臨時補助及其他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政策;負責城鎮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實;負責農村貧困戶的扶持工作;負責精減下放職工的管理工作和由民政代管的退休人員及遺屬困難補助工作。
(四)負責“三老”(即老黨員、老游擊隊員、老交通員)人員管理工作。
(五)指導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
(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調整的有關工作;組織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向區政府提出仲裁建議。
(七)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障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實施“星光計畫”。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九)主管全區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傷殘等級的審核、烈士稱號的報批工作;負責本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參戰民兵、民工的傷亡撫恤工作;負責區“雙擁”辦日常工作,協調、宣傳、指導全區“雙擁”工作;負責解放一江山島烈士陵園管理工作。
(十)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特等一等傷殘軍人、服役期間患精神病的義務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等接收安置管理工作;負責軍供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查處非法社團和社團的非法活動。
(十二)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地名管理工作,制訂本區地名規劃和計畫;負責審核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負責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推進地名標準化建設;負責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負責地名檔案管理和地名圖、書、志的編印工作。
(十四)主管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工作。
(十五)負責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十六)負責全區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和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貫徹落實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障政策。
(十七)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十八)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十九)歸口管理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二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計畫統計、文秘、信息、宣傳、督查、信訪、人事、勞動工資、財務審計、檔案、離退休幹部管理、人員培訓、辦公自動化、後勤保障等工作
行政審批科
負責收養登記、婚姻登記等工作
社救科
最低生活保障、困難居民醫療救助、自然災害救助、農村五保和城市“三無”對象供養、社會捐贈、社會福利事業服務等工作
社事基政科
負責指導村民自治和社區建設
老齡工辦
指導社區老齡“3587”工程建設,指導農村老人協會老人活動場所規範化建設、開展老人文、教、體活動
優撫安置科
負責優撫安置工作
民間組織管理科
負責社團登記管理、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等工作

直屬單位

解放一江山島烈士陵園管理處
負責烈士遺物和革命史料陳列、革命史料收集編寫、烈士文物檔案的建立與文物保管、革命烈士紀念活動組織。
椒江區社會福利院
主要職能是負責孤兒與棄嬰、“三無”老人收養以及老人自願有償收養等。
椒江區救助管理站
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中,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不享受城市低保或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實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權益。並根據受助人的需求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對在站內突發疾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幫助與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聯繫;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
區殯葬管理所
承擔移風易俗,文明節儉辦喪事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轄區內殯葬服務行業(各街道骨灰樓(堂)、經營性公墓、殯儀服務部)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具體承擔查處違反殯葬法規行為。
乾 休 所
負責落實老幹部的政治待遇,協助有關方面落實生活待遇;組織老幹部在“三個文明”建設中繼續發揮作用,組織老幹部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老幹部黨支部建設。組織老幹部開展各種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和體育健身活動,就近參觀經濟建設。負責做好所內的安全衛生工作。幫助住所老幹部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及時向上級反映老幹部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做好工休人員及家屬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原單位妥善處理住所老幹部去世後的喪葬事宜,並照料好其遺屬。 

工作制度

服務承諾制度
1、努力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決杜絕“臉難看、門難進、事難辦”的不良作風,樹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2、機關工作人員必須牢記“政務公開、優質服務”的承諾,凡涉及本單位的來信、來訪、諮詢、查詢及辦理事務的工作人員、人民民眾、社會團體,要熱情接待、服務周到、一視同仁,端正服務態度,不斷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
3、工作做到一絲不苟、態度和藹,辦事嚴謹、講究效率,嚴禁辦事拖拉、互相推諉、粗枝大葉,語言粗魯和態度蠻橫,講究職業道德。
4、一般公務當天辦結、複雜公務3天內辦結,較複雜公務要在10-15天辦結,緊急公務必須限時辦結。如不能按時完成,必須向辦事方做耐心、細緻的解釋和交待,決不允許出現互相推諉和違規不辦。
學習制度
一、根據工作實際實行集體學習和自學相結合的學習制度。
二、制定學習計畫,規範集中學習。年初由黨委和總支分別擬定全年學習計畫,與工作安排協調交叉進行,分步實施,妥善解決工學矛盾。
三、黨委中心組集中學習原則上每月安排一次,如遇重要會議召開則隨時進行集中傳達學習。全年保證12天以上集中學習時間。
四、支部活動和支部集中學習按市直工委的規定執行。如遇重要會議召開則根據黨委安排隨時進行集中傳達學習。
五、局機關職工學習每周星期一下午集中學習半天。可與支部學習相結合。無故不參加學習者按曠工處理。
六、集中學習內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馬列、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基本知識、民政業務知識、科技經濟知識,上報黨委、政府有關檔案和領導指示等。
七、自學內容由局黨委或機關總支提出指導性建議,每個職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學,每年年終統一報送全年學習情況,做為對個人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參考內容。

地理位置

地址:東楓山路8號
椒江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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