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標誌及設定要求》是2016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森林防火安全標誌及設定要求
- 實施日期:2016-12-01
- 技術歸口:全國森林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6-07-27
- 批准發布部門:國家林業局
- 標準號:LY/T 2662-2016
《森林防火安全標誌及設定要求》是2016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設定森林防火警示宣傳標誌,並對進入其經營範圍的人員進行森林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每年九月為森林防火宣傳月。第十九條 在森林防火區依法開辦工礦企業、設立旅遊區、新建開發區、一百公頃以上成片造林或者...
通訊設施,鋪設石油、天然氣管道以及生產、存儲、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其建設及經營管理者應當配套建設森林草原防火設施,配備滅火器材設備,在森林草原火災危險地段開設防火隔離帶,設定防火安全警示標誌,組織人員巡查檢查,排除森林草原...
第十四條在林區依法開辦工礦企業、設立旅遊區、新建開發區或者建設其他可能影響森林防火安全的工程設施的,應當營造生物防火林帶或者開設防火隔離帶、設定森林防火警示宣傳標誌等森林防火設施。森林防火設施應當與該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
第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以及林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利用現代通訊手段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和安全避險知識。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應當在森林防火區設定森林防火警示標誌,...
在森林防火區經營賓館、飯店、食品攤點、娛樂場所及旅遊項目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工礦企業,應當按照規定配備防火設施、器材,設定森林防火宣傳標牌,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和隱患排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第十五條 在森林防火區依法開辦工礦企業、設立...
森林消防指揮部由負有森林消防職責的部門、當地駐軍、武裝警察部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組成,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擔任總指揮。森林消防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設在同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有森林消防任務的鄉(包括鎮、街道,下同)...
第二章 森林草原防火組織 第十三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機構應當配備專職副指揮,辦事機構設在同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森林草原防火的日常工作。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務的蘇木鄉鎮和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機構...
《森林防火人員佩戴標誌》是2016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森林防火人員佩戴的帽徽、臂章、胸牌和級別牌。起草單位 黑龍江省林業科學院、溫州人文工藝廠。起草人 李峻、唐華、孫家寶、陳聖獻、蔡志勇、繼丹、...
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在其經營範圍內通過設定森林防火警示、宣傳標誌等方式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新聞、廣播、電視、文化、教育、網路等單位和公共媒體應當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每年3月和10月為全區森林防火宣傳月...
三是各鄉鎮必須在醒目的地方懸掛有關森林防火的宣傳橫幅,各村(居)要書寫10條以上的石灰標語;在重點林區、重點部位要設定森林防火宣傳牌、警示標誌,並派專人蹲點檢查,嚴防死守,嚴禁火源進入林區。四是要充分發揮林業廣大幹部、職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