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經營與產銷監管鏈認證

森林認證起源於1992年,由一些非政府環保組織提出,之後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發起開展這項工作。1993年由世界自然基金會發起和推動,成立森林認證管理委員會(FSC),首先開展了森林認證工作。2003年至2005年間,森林認證在全球範圍內發展迅速,得到包括政府在內各利益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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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背景

森林認證起源於1992年,由一些非政府環保組織提出,之後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發起開展這項工作。1993年由世界自然基金會發起和推動,成立森林認證管理委員會(FSC),首先開展了森林認證工作。2003年至2005年間,森林認證在全球範圍內發展迅速,得到包括政府在內各利益方的支持。
為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促進林產品貿易可持續發展,使我國森林認證在國際林業進程中保持主動,提高我國出口林產品的國際認同度,中國林業生態發展促進會本著“堅持科學發展觀,加快林業發展,促進生態建設,弘揚生態文明,傳播生態文化”的宗旨,在國家林業局的指導下,組織權威專家及學者,在國內相關組織的大力協助下,綜合考量森林經營單位的森林或林產品加工企業,對其進行森林經營與產銷監管鏈認證活動。

項目概況

認證對象

森林經營單位的森林、林產品加工企業
2.認證範圍
森林經營認證、產銷監管鏈認證
3.認證標準
LY/T1714-2007《中國森林認證 森林經營》
LY/T1715-2007《中國森林認證 產銷監管鏈》
LY/T1878-2010《森林經營認證審核導則》

認證過程

由我會認證委員會根據所制定及審核的相關原則、標準和指標,按照規定的和公認的程式,組織權威專家及學者,對森林經營單位進行審核。
通過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範,建立健全森林經營制度,科學開展森林經營活動,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綜合能力等多方面,全面評價被認證單位的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情況,並進行持續的跟蹤監督,加強和完善經營單位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對林產品的原料、生產、加工、運輸,以及銷售等環節進行評價、認證及監督,確保林產品不會造成森林資源的減少,不會導致生物多樣性的減少和森林生態系統退化,使其具有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及社會效益三大效益。

項目意義

森林認證作為已經形成國際潮流的一個森林行動,得到了全球絕大多數國家政府或非政府組織的認同,並已形成國際貿易中追求或推崇的一個環節。
全力推進我國森林認證工作,是強化森林可持續經營的一項有力舉措;是有利於我國林業產業結構的進一步最佳化、促進林產品貿易可持續發展,提高我國出口林產品的國際影響力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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