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陰比事

棠陰比事

我國古代法醫學著作。一卷。宋·桂萬榮撰。刊於1213年。本書載述刑法折獄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標題。其中有涉及法醫鑑定的內容。現存《四部叢刊續編》影印本。《棠陰比事》是繼五代時的《疑獄集》,與宋代鄭克編撰的《折獄龜鑑》之後,又一部記述訴訟活動的書籍。

基本介紹

  • 書名:棠陰比事
  • 作者:桂萬榮
  • 類別:法醫學著作
  • 出版時間:宋代1213年
古籍簡介,四庫提要記載,正文,作者簡介,

古籍簡介

桂萬榮,史書無傳,因此很難查考他的生平事跡。據他在《棠陰比事後序》中所署的職銜,是“朝散大夫、新除直寶章閣、知常德府”,時間是南宋理宗端平元年,即公元1234年。成書的時間,據他在《棠陰比事序》中說,是“歲在重光協洽”,這是指辛未之歲,也就是南宋寧宗嘉定四年,即公元1211年。《前序》《後序》的書寫時間相隔24年之久。至於桂氏的其他方面,我們就所知甚少了。
關於《棠陰比事》的命名,“棠陰”即“棠蔭”,系取自《詩經·召南·甘棠》。其詩三章,每章三句,是一首讚美召伯聽訟的詩。甘棠,即杜梨,又名棠梨,葉圓而有尖,花呈水紅色,果實扁圓而小,累累枝頭,味酸甜。因為甘棠枝幹高大,所以古代常在社前種植,稱為社木。古代的社,是聽訟斷案的場所,也是敬奉大地之神與五穀之神的地方,因此又稱社稷。傳說召伯曾在社前的甘棠樹蔭之下聽訟斷案,公正無私,人們愛戴他,便唱這首《甘棠》,表示要愛護社前的樹木,用來寄託對召伯的懷念。“比事”二字,據桂氏在《序》中說,是“比事屬詞”的意思,也就是排比事類,連綴文辭的意思。《棠陰比事》中,反映偵破智慧的案例十分突出,如《彥超虛盜》《道讓詐囚》《柳設榜牒》《楊津獲絹》《裴命急吐》等。 明吳訥刪補。

四庫提要記載

《棠陰比事》·一卷、《附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宋桂萬榮撰。明吳訥刪補。萬榮,鄞縣人。由餘乾尉仕至朝散大夫,直寶章閣,知常德府。訥字敏德,號思菴,常熟人。永樂中,以知醫薦。仁宗監國,聞其名,使教功臣子弟。洪熙元年,擢監察御史,官至右都御史。諡文恪。事跡具《明史·本傳》。是集前有嘉定四年萬榮自序,稱取和魯公父子《疑獄集》,參以開封鄭公《折獄龜鑑》,比事屬詞,聯成七十二韻。又有端平甲午重刻自序,稱以尚右郎陛對,理宗諭以嘗見是書,深相褒許。因有求其本者。以鋟梓星江,遠莫之致,是用重刻流布。其書彷唐李瀚《蒙求》之體,括以四字韻語,便於記讀而自為之注。凡一百四十四條,皆古來剖析疑獄之事。明景泰間,吳訥以其徒拘聲韻對偶,而敘次無義,乃刪其不足為法及相類復出者,存八十條。以事之大小為先後,不復以叶韻相從,其注亦稍為點竄。又為補遺二十三事,附錄四事,別為一卷。萬榮書中附論七條。首五條,辨析律意。末二條,則推論他事。然不應僅首尾有此五條,中間全置不議,或傳寫又有所刪佚歟。第四條下注云,存中,宋人,不書時代,復同。不類萬榮之語,當亦訥所加也。訥所續二十七條,每條各有評語,附於題下。其書雖略於和 諸家,而敘述明白,較 等乃為簡切,亦折獄者所宜取裁也.──右“法家類”八部,九十四卷,皆文淵閣著錄。

正文

書名,中國古代的一部案例彙編。宋代桂萬榮編,全一卷,南宋寧宗嘉定四年(1211)刊行。本書系編者從五代時和凝、和?父子所著《疑獄集》和宋代鄭克所編《折獄龜鑑》二書中選取部分典型案例,加以纂輯排比而成。書名《棠陰比事》,是取歌頌清官的“棠陰”和董仲舒著《春秋決事比》之義。原書包括“向相訪賊”、“錢推求奴”,“曹攄明婦”,“裴均釋夫”、“程顥詰翁”、“丙吉驗子”、“李崇還泰”、“黃霸叱姒”等144例,統以四字一句標題,每兩句合為一聯,使合轍押韻,共編為72韻,頗便記誦。本書從各方面總結和說明歷代決疑斷獄和司法檢驗的經驗,有助於減輕人民訟累和避免某些冤濫,對加強封建法制、維護社會秩序有利,因而曾受到宋理宗(1224~1264在位)的褒獎,一再重刊,廣為傳播。到了明代景泰(1450~1456)間,吳訥刪去書中內容上相類似和重複的部分,僅留存80例,另增補遺24例,合共104例,並重新按刑獄輕重編排,最後增加4條作為《附錄》,仍題為《棠陰比事》刊行。但清代朱緒曾、桂嵩慶等認為吳氏刪去原書相類復出的部分,失去了“比事”的本意。為了不使原書湮沒,特搜求宋本,先於道光二十九年(1849)印有《重刊宋本棠陰比事》,繼於同治六年(1867)印有《聚珍本棠陰比事》。本書流傳很廣,日本曾有譯本,為研究中國古代審判實踐經驗的人所重視。

作者簡介

桂萬榮(生卒年不詳),南宋慈谿(今浙江慈谿東南)人,字夢協,世稱石坡先生。慶元進士。歷餘干尉、建康司理參軍,以知常德府致仕。歸里,問學於楊簡,創石坡書院。讀書講學,曾輯錄古籍中有助於折獄之事,編成此《棠陰比事》。這是中國古代的一部案例彙編,其中有一些案例涉及法醫鑑定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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