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襄陽市關於科技、新型工業化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措施建議,研究擬訂全市科技發展的管理辦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措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措施建議,貫徹執行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企業負擔監督。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措施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
(五)承擔振興重點產業組織協調的責任。依託國家、省和襄陽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產業行動計畫的實施,推進重點產業發展。
(六)主管電力行政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履行《電力法》賦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
(七)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措施建議,組織推動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推進產學研合作,促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高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工程技術中心、創新型試點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申報、認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
(八)組織擬訂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和產業集群。監測分析縣域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縣域經濟目標考核。
(九)負責工業企業的巨觀指導、發展規劃,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指導全市工業企業改革重組等工作。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措施。
(十一)負責全市軍民融合產業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國防科技工業和軍民結合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市內中央、省屬企業、軍工單位與地方政府部門的關係。負責外國專家管理職責。
(十二)組織擬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辦法和措施,擬訂和組織實施市級科技計畫。
(十三)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社會發展的辦法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業科技園區和基地建設,組織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
(十四)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統計和指導全市技術市場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辦法和措施,負責市級科學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科技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最佳化配置的辦法和措施,參與科學事業費及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十五)擬訂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措施建議。指導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
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委託專業機構做好項目管理相關具體工作。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起草、信訪、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精準扶貧、督查及深化改革等工作。負責全市性會議和全局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和完善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協調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建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編制本部門歸口管理的各項經費的預算和決算,並監督預算的執行。負責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城管城建及創文等工作。負責普法及法制建設等工作。收集傳遞政務信息。負責工業地方志編纂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科技動員工作。負責“雙隨機、一公開”、放管服等市場監管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負責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擬訂科技、產業發展方面規劃,提出措施建議。負責產業政策及發展方向的調查研究,組織起草產業政策草案及其他綜合性材料。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科技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措施建議。
研究提出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與承接的措施。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受理、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推動機關依法行政。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發展規劃和措施。負責編制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理日常電力運行工作。依法管理供電區域劃分工作。負責履行《電力法》賦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電力行政執法權。參與擬訂電力行業發展規劃和電價調整等工作。
(三)企業服務股。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發展規劃,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負責監督檢查涉及企業負擔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協調處理涉及企業負擔的重大事項。貫徹執行促進創業、支持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負責擬訂全市創業發展規劃和創業基地建設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參與創業服務平台的建設,為創業者提供政策、法規、資金、市場等創業服務。負責創業培訓工作,協調全市創業服務資源,組織開展大型創業服務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為企業上市提供諮詢服務工作。
(四)經濟運行股。擬訂工業經濟運行年度發展目標,提出相應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和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對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考核督導。指導工業行業提升企業運營管理水平,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五)投資技改股。承擔企業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審核的相關工作,監測分析企業技術改造運行狀況及趨勢,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建議。負責組織中央、省、市相關專項資金申報和項目管理。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擬訂並組織實施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和淘汰落後產能、促進清潔生產等綠色發展、環境保護的規劃和措施。對重點能耗工業企業節能降耗情況進行監測分析。
(六)科技管理股。擬訂經濟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措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計畫,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科技創新計畫。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網上認定工作。負責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目標考核、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有關工作。指導各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申報及建設。
組織實施科技特派員、科技專員工作。擬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國家、省、襄陽市級科技項目申報工作。參與擬訂市級科技投入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組織擬訂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推廣、轉化、技術進出口等的組織管理工作。
擬訂科技保密管理辦法,承擔市科技保密管理的具體工作。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的措施,指導全市技術交易和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制訂、修改、完善本級科技獎勵政策,承擔市政府科技獎勵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負責科技信息統計分析、信息交流工作。推進農村科技進步和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重大科技成果示範。指導全市農業科技園區和基地建設。負責人才工作和外國專家管理工作。
(七)縣域經濟股。負責縣域經濟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指標進展。運用大數據方法,分析指標權重。監測分析縣域經濟發展動態,發出指標預警。負責特色產業園區工作,促進產業集群發展,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負責縣域經濟目標考核工作,提出縣域經濟指標責任分工辦法,協調、督促指標單位完成縣域經濟發展目標。
(八)電子信息化股。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與電子電器產品維修行業管理與製造工作。擬訂電子信息產業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和行業技術規範、標準。研究制定全市科技信息情報工作規劃、措施。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編制工業信息化的實施計畫,推動大數據、雲計算、企業上雲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
推動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和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負責市財政性資金投資信息化項目相關內容的審查。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認證工作。推進面向公共服務的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負責科技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建立健全信息研究、信息諮詢、各類信息的查新檢索和信息網路的建設工作。負責全市科技信息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九)綜合產業股。負責汽車及零配件、食品、紡織、輕工、醫藥化工、裝備製造、鋼鐵、建材等傳統行業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相關產業政策和有關法規、技術規範及標準。擬訂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產業發展。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工業產業規劃、布局及轉型升級的政策和措施。統籌全局推進產業招商工作,指導企業的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人事股(離退休人員工作股)。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幹部、人力資源、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管理、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以及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行政編制
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總工程師1名;內設機構正股級職數10名,副股級職數5名。
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棗陽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局長:高曉國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湖北省棗陽市中興大道230號(政府綜合樓)。
辦公時間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8:00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棗陽市委、棗陽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