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薛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棗莊市薛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棗莊市薛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棗莊市薛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市薛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地區:棗莊市薛城區
  • 所屬單位:棗莊市薛城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潘逾(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城鄉建設方面法律、法規,起草涉及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負責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城鎮化質量。參與或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工作調研,提出加快新型城鎮化工作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有關政策。
(三)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監督實施建築節能政策,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
(四)指導全區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組織協調區屬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市場開拓、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組織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全省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
(六)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監督執行全區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監督實施全區城市設計、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工程抗震設防相關政策。參與編制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及驗收、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
(八)負責城市建設有關工作。擬訂全區城市建設、公用事業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建設年度計畫;負責管理城市建設檔案;負責燃氣、供熱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統計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九)指導各鎮街落實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指導各鎮街開展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
(十)貫徹執行上級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並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規章制度。監督實施物業管理相關政策,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規章制度,指導物業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設施交付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監督實施全區住房保障、公共租賃住房相關政策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市、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監督檢查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區級承擔的執法職責,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專業人才的培養和職工隊伍的培訓。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推進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政務服務信息平台和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問題。區發展和改革局管前期,牽頭組織審查並會同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審批概算方案;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管後期,牽頭組織並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審批初步設計。
2.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組織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相關工作。
3.關於行政許可職責分工。有關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劃轉後,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集中審批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職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會務、信息報送、新聞宣傳、檔案、信訪、法制、工會、計畫生育、督查、保衛、保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相關規範性檔案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按照檔案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指導開展城鄉建設檔案、文書檔案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有關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資產使用、維護管理工作;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法制建設、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本系統普法、行政執法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組織實施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幹部教育、勞資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和行風建設工作。
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調查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局直屬單位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審計、核定。
(二)城市建設辦公室(掛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牌子)
職責:貫徹執行城市建設和燃氣、供熱行業的政策法規、發展規劃和改革措施,指導燃氣、熱力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燃氣、供熱等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作;指導海綿城市、綜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統、停車設施規劃建設有關工作;參與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建設年度計畫、重點工程項目計畫並指導監督執行;負責行業統計工作和經濟運行分析。
監督執行建築業發展改革和建築市場監管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監督執行全區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區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受理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質量缺陷的投訴;組織實施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指標、考核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指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
組織制定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計畫、工作制度,組織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並監督落實,組織開展行業安全生產檢查、考核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組織行業科技成果上報,組織推廣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等成果,指導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三)村鎮建設辦公室
職責:參與或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工作調研,貫徹落實新型城鎮化、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組織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示範等有關工作;貫徹執行新型城鎮化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參與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鎮(街)、村莊規劃的編制和指導實施工作;指導並監督開展特色村鎮保護等有關工作;指導開展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限額以下鄉村住房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省級示範鎮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受災地區的村鎮重建和大型建設項目的村鎮遷建工作。
(四)開發管理辦公室
職責:指導全區住房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市場和物業服務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穩定住房價格的措施並監督執行,加快推進房地產市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物業服務行業的規章制度。
規範整治全區房地產市場秩序和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落實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房地產開發經營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等開發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房地產開發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條例,負責樓盤基本情況查詢及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分析;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初審及報送;負責對全區房地產開發有關數據的統計上報。
負責物業服務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物業服務行業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執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規章制度,參與擬訂房屋裝飾裝修政策並監督實施。
負責物業承接查驗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參與制定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和物業服務管理規劃以及年度計畫,指導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工作;參與擬訂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扶持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人民防空辦公室
職責:貫徹執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規、人防建設的規範性檔案,擬訂本轄區人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人防指揮、通信警報、人口疏散體系、信息化和民眾防空組織建設。組織開展人防宣傳、公眾防空防災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參與協調城市化學事故救援。負責搶險救災、應急保障有關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人防法律法規的案件。
負責人防工程建設專項規劃計畫的編制、管理以及監督檢查。負責地下防護建築建設管理。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審核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編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和質量監督。組織指導人防工程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審核人防工程的報廢、拆除。指導全區單建人防工程安全生產和已建成單建人防工程安全監管工作。

下屬單位

(一)薛城區人民防空事務中心
職責:(1)承擔城市重要區位防護準備和城市基礎設施防護功能、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落實的檢查輔助工作;承擔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
(2)參與制定防空襲計畫方案,協助組織實施人防指揮工作;承擔全區人口疏散體系建設,參與指導防空襲演習演練。
(3)承擔全區人防工程建設管理的輔助性工作;承擔人防工程設計、監理、質量和單建人防工程安全監管有關技術支持保障工作;參與城市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計畫和項目報建聯審。
(4)承擔區級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全區人防系統的戰備值勤和應急值班工作;組織實施防空襲警報試鳴,承擔防空警報器的維護管理工作;利用防空警報發布災情警報工作。
(5)組織人防平戰結合工作,組織實施指揮、工程、通信警報、疏散體系以及民眾防空組織等人防戰備資源的平時開發利用。
(6)承擔組織開展人防宣傳、教育工作。
(7)承擔協調推進人防領域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
(8)完成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薛城區住房保障中心機構職能編制規定
職責:(1)參與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工作;承擔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輔助工作;承擔指導全區棚戶區改造輔助工作。
(2)承擔老舊小區整治改造輔助工作;指導鎮(街道)排查上報老舊小區改造年度計畫和落實物業管理長效機制;承擔住房信息化建設、運行和維護的輔助工作。
(3)組織實施公共租賃房建設,承擔實物配租、貨幣補貼發放申報家庭的審核與年檢工作;承擔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初審及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資格初審工作。
(4)承擔擬訂物業服務行業發展規劃和標準規範、相關管理制度的輔助工作;承擔指導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輔助工作。
(5)參與新建住宅項目物業服務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及綜合驗收;承擔指導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輔助工作;承擔全區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備案、業主委員會登記備案;承擔物業公共部分及公用設施交付管理輔助工作。
(6))承擔對鎮(街道)物業管理的業務指導工作。
(7)完成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薛城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服務中心
職責:(1)為轄區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實施全過程質量監督提供技術服務。
(2)承擔指導預拌混凝土企業、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建工類檢測機構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的技術支撐工作。
(3)承擔建設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建築物氣象防雷和室內環境等檢測工作。
(4)承擔對依法必須進行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進行過程監管的輔助工作;承擔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的輔助工作;承擔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代理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輔助工作。
(5)承擔推動工程質量安全技術創新、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建設的輔助工作;承擔全區建築業企業質量、安全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管理的輔助工作;承擔工程質量與安全事故調查的輔助工作。
(6)承擔推進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築、智慧建造等政策、規劃實施的輔助工作;協助開展規模以上在建工程的揚塵治理工作。
(7)承擔建築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清理工作。
(8)完成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薛城區房產徵收事務中心
職責:(1)貫徹落實房屋徵收政策法規,承擔擬訂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相關規章制度輔助工作;參與編制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計畫,依法組織指導相關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工作。
(2)承擔全區房屋徵收信息的統計、分析,為房屋徵收提供技術支撐;承擔房屋徵收過程中的摸底、丈量、評估、測算的技術指導工作。
(3)配合相關部門和鎮(街道)做好徵收補償協定的起草、簽訂工作;依法穩妥做好回遷安置上房、結算輔助工作。
(4)承擔房屋徵收補償相關政策的宣傳、諮詢和培訓工作。
(5)完成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薛城區公用事業保障中心
職責:(1)參與擬訂城鎮燃氣供熱行業發展規劃和改革措施;承擔指導全區燃氣供熱行業監督管理輔助工作。
(2)為燃氣供熱企業安全生產和運營提供技術支持服務;指導燃氣供熱企業開展應急演練、宣傳、安全教育培訓等工作。
(3)承擔燃氣供熱企業生產運營相關數據、情況收集和報表的匯總、統計工作。
(4)承擔燃氣供熱相關行政審批前各類審查的專業技術性支持工作。
(5)承擔全區燃氣供熱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輔助工作。
(6)完成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薛城區建築業發展服務中心
職責:(1)貫徹落實房地產開發政策法規,承擔擬訂全區房地產開發經營相關規章制度輔助工作。
(2)承擔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網簽備案和預售資金監管的輔助工作。
(3)承擔房地產開發經營權、項目手冊、商品住宅性能認定、建設條件意見書出具及竣工核驗的輔助工作。
(4)承擔轄區內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服務,承擔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的歸集、評定、管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培訓考核。
(5)完成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姓名:潘逾
職務職級:區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
姓名:鄧一永
職務職級:區住建局黨組成員、區人民防空事務中心主任
姓名:殷召偉
職務職級:區住建局黨組成員、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服務中心主任
姓名:張鵬
職務職級:區住建局黨組成員、區房產徵收事務中心主任
姓名:劉兵
職務職級:區住建局黨組成員、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姓名:張東
職務職級:區住建局副局長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2022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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